※ 引述《shot0909 (紅豆小王子)》之銘言:
: 這世界有個很好用的東西叫車險
: 車險有個項目叫超額責任險
: 自己不保怪誰?
: 孝子孝個屁
: 以我自己經驗通常車禍碰到開貨車的都沒保
: 撞到了一副就是我沒保險沒錢賠你告我好了
: 耍無賴
: 這種廢物我根本不會同情
: 因為碰到兩次都是這種廢物
: 到最後還不是我自己摸摸鼻子懶得打民事自己付
實在不懂撞到超跑有啥好怕的,應該是車主比你還要怕吧。
首先,應該沒有人會去故意撞超跑,除非你酒駕或厭世,所以肇責比例應該不會是100%,
不會要你全賠。
你撞到以後會去和解,這時會談折數,再打折。如果對方有保車損,保險公司賠了以後會
代位追償,如果沒保險又沒跟車主和解,車主會告你民事,你可以出庭去凹看看能不能降
低肇責,汽車零件還能算折舊。
法院宣判原則上就是拿民事判決,因為是損害賠償,消滅時效是知有損害起兩年,兩年後
他認定你沒錢也沒去執行換債權憑證,你可以主張超過消滅時效,對方再也沒有請求權。
不過如果對方是保險公司通常不會讓這種事發生啦。
然後你真的沒錢?去網路搜搜消債條例,這是你的大絕,不然問法扶也行,通常弄下來,
還款成數可以談到一折以下(整合你所有債務談),分期還完你就自由了。
反觀車主,車子壞了送廠維修,有保險理賠還好,沒保險等於錢丟到水溝裡,就拿到一張
和解書或判決當壁紙,損失慘重啊。
除非對方黑道,那就自求多福。不過不管是開庭還是消債程序,都算冗長又麻煩,所以小
心駕駛才是王道。
感覺我有點在教壞鄉民,但台灣確實是債務人的天堂。這樣很不好,小心駕駛最好。
對了,不要以為這樣就能亂駕駛,以上説的是民事,有沒有刑事責任我不保證。這才會讓
你們吃不完兜著走。
所以提倡修法的,腦子真的壞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