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8-12-18 14:44:25你這概念完全就有問題
那機車vs.汽車要不要修個法?
勁戰一片殼換掉也才幾千 神A一片葉子板換掉要10倍價格以上耶
騎勁戰很多窮苦人啊,學生打工老闆違反勞基法還不到100,還要背學貸呢
神A幾萬塊的葉子板一般就算30k普通上班族也頂多兩個月薪水
我覺得法律該修改的就是把強制險保費和保額都往上拉
事實上強制險根本就是窮人福音好嗎,這根本也算社福的一種了
用超大的基數繳非常少的保費就可以獲得非常大的保額
修法不應該修什麼上限之類的,事實上天價上民事法庭的時候馬上被法官大刀砍
(昨天有一個版友還跟我說修復後韓可以請求交易性價值減損...請他找判例就不見了)
修法應該是要朝著把有錢人一起拖下水去彌補窮人保費不足的部分
老實說有錢人不一定要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阿 可是他也下來當基數
至於你說加個一兩千塊的強制險就活不下去的?
那可能不太適合騎車開車
※ 引述《s9523752 (↓紜點●◎○想飛↑)》之銘言:
: 要找跟這個案例一樣的 其實很難
: 台灣的車禍發生 完全是單方面肇責的比例上真的少之又少
: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相關案例啦
: 但當 一般車與超跑 發生車禍
: 就算一般車只需負擔一成肇責 超跑必需負擔九成肇責
: 兩邊賠下來 一樣是一般駕駛吃虧
: 買得起超跑的人 就算直接賠你一台幾十萬的同款新車
: 也根本九牛一毛
: 但一般駕駛別說賠車了 光是那一成的維修費 搞不好都夠買兩台自己的車了
: 這樣的不對等 跟你是不是小心開車 安全駕駛無關
: 就算是今天超跑轉彎時 你直行車不小心被A到 賠掉整個人生、家庭的
: 依然是一般車的駕駛
: 今天沒發生 不代表以後不會發生
: 機率問題而已
: 所以設定上限賠償金額是必需要做的
: 但是一定要有除外條款
: 不能無限上綱 一律適用上限賠償金額
: 例如酒駕、毒駕、疲勞駕駛...等等
: 所以 這個事件說實在的 我個人也不認為適用這種上限賠償金額
: 但這並不能代表該法不應該修正
作者:
jab (Jab 滉)
2018-12-18 14:47:00全民強制超額責任險 這個一定會戰翻天
作者:
smile1219 (smile1219)
2018-12-18 14:47:00機車強制險 賠人不賠車啊。
作者:
ainor (><)
2018-12-18 14:48:00ABS就叫成這樣了,還全民加錢咧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8 14:49:00汽車強制險也是賠人不賠車啊
作者: colawei (就是可樂) 2018-12-18 14:51:00
神A葉子板一片幾萬塊?你確定你看的是神A嗎?
因為是不該鼓勵奢侈炫富,交通不是炫富的場所。現行的法規、道路設計就是有一定風險存在,不該讓炫富的人將風險轉給全體用路人。
先戰階級再戰富人,接下來就是大清洗,建立理想中的社會主義天堂~~
作者: colawei (就是可樂) 2018-12-18 14:56:00
車板altis葉子板更換 料+工不到三千 你是不是去黑店換的?
看你回的就覺得超不專業...第一、保險賠償是有分賠財損、傷害的,你換個名義就是不賠。第二,法律人最愛講比例原則,吃速食跟慢性病直接致死的比例你覺得類比適當嗎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8-12-18 15:11:00強制險本身就是政府規定的 修改法律把理賠範圍擴大就好油炸物高甜度食物和高血壓正相關早就有文獻了....肥胖和高血壓也有正相關也是有文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