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12-18 17:11:20
這根本不是保險的問題好不好。
你就算搞了一個特殊立法叫這些超跑車主要花更多錢保險,那又如何?
重點是他既然保險了一旦出事他一定會出險,保險公司賠錢修車之後一定會跟當事人代位
求償啊!
保費就算翻倍甚至三倍四倍這些有錢人根本不在乎好不好,反正都是保險公司修。
還是你是說你要立個法說保險公司不能向肇事者代位求償?這個就超好笑了。你可能要連
民法都要一起修喔!
幹你可以動到民法的話,直接選總統了,還管三小超跑啊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8 17:12:00
自然災害保險公司都能出險了,超跑公司跟車主為什麼就不能出?更何況現在討論的就是超跑肇事後的賠償金額設限,就跟公司的有限責任一樣,超過上限就不用負責了公司都能有限責任了,為什麼超跑的賠償責任就不能有限?這樣路上看到爛車,反而還會尊重爛車二輪時代要重返榮耀了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12-18 17:17:00
憲法有平等原則,你憑什麼限制他?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8 17:17:00
我限制哪項了?不能開超跑還是只能開超跑?還是公司不得有限責任,應賠償股民全部損失啊?難得有金融大咖願意站在資方的對立面啊如果要提憲法,憲法的生存權你要如何解釋呢?窮人要負擔大筆賠償金,他的生存權,誰又能給他啊?狹義的生存權,系指社會弱者的請求權,即那些不能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穩定生活來源而向政府提出物質請求,政府有義務來滿足其請求從而保障其生存尊嚴的權利。負擔大筆賠償還能穩定生活,還幾年?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8-12-18 17:29:00
憲法23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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