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

作者: bamboo1106 (bamboo)   2018-12-19 00:58:15
很多人沒有搞清楚就在反對
所謂的車損賠償上限
(假定是200萬好了)
是指每次事故中個人對於單一車輛的賠償上限是200萬
所以你肇責三成的話
對方車要修理超過700萬才會超過上限
而且你還是得賠200萬又不是不用賠
還有這也不是超跑車主只能拿200萬
而是超跑的車體險會先修好車子,但保險公司只能代位求償200萬
但保險公司精算後會反應在車體險的保費上
這是適用所有車輛
並非單指超跑,
超跑的車主也不是家裡每台都是超跑
也不是超跑車主就不會撞到超跑
全民都有可能成為這個制度的受益者
如果能達成共識修法的話
也沒什麼不好
事實上保險就有針對特殊的情況例如 戰爭 恐攻
只有上限200萬的賠償
因為不把這些因素排除
保費將會變的非常貴
反而會讓一些人拒保最後造成社會問題
同樣的我們可以質疑
為什麼一樣飛機失事
被飛彈打下來就只賠200
這是我們社會的選擇
而不是在於那一邊對或錯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8-12-19 01:00:00
推 想法跟我一樣 其實這制度更保護雙方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12-19 01:01:00
本來就應該有上限不然以後人家在車邊鑲鑽石 等人擦撞要怎辦XD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8-12-19 01:02:00
賠償金額超過一定的時候 沒錢的一定很多人搞脫產不還 這樣對豪車車主也不利 有保險至少能有人先把車修
作者: kaj1983   2018-12-19 01:03:00
行政執行,你除非不工作靠家裡養,不然還是有辦法拿錢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8-12-19 01:03:00
好後續代位求償討債也不用你去煩惱
作者: zball (QQ)   2018-12-19 01:06:00
因為這法案 很容易讓超跑維持成本變重 導致進口車商超跑銷量變差 保險業務難做 超跑車主金身不在還要自負更多風險 會有人反對是必然 真要說仇富 難道奢侈稅跟所得級距課稅就不是? 藉口而已 說穿怕自己少數利益受損
作者: hosen (didi)   2018-12-19 01:23:00
你知道把人撞成殘廢也要賠一千萬嗎?撞四個人然後說我賠不起,你走在路上自己要保殘障險,那是你的責任,話是這樣講的嗎?
作者: zball (QQ)   2018-12-19 01:31:00
如果把人撞殘廢甚至死只要賠一千萬 撞名車卻能賠更多 這本身就不符比例原則 變向鼓勵肇事者寧可撞死人也不要撞名車這種理賠制度才是大家要談的 而非誰去保這險 談保險不談談有限責任根本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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