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18-12-19 09:20:39
訂上限還蠻奇怪的
是因為今天撞到超跑 社會普遍又仇富 才會有人提這個奇怪法案
假如這是意外是撞死4個人 或是把4個人都撞成植物人(植物人印象賠更多)
難道肇事者就能賠得起???
還是也要比照辦理訂定賠償上限????
所以被撞殘的人就是活該倒楣???得自己吞下去???
該保的險還是不要省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12-19 09:21:00
死人賠幾百萬 不就是已經公定的上界?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12-19 09:21:00
人損財損分開規範有很難?
作者: actuy (苦露茶)   2018-12-19 09:21:00
看看高雄葉少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12-19 09:22:00
不然你算一下一個20歲被撞死 賠 20-65工作的收入是多少?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8-12-19 09:22:00
誰公定?你定的?
作者: asdf70044 (A7)   2018-12-19 09:22:00
是孝子自然有人助天助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18-12-19 09:22:00
死亡非和解,法官不都判200~500萬,這不就法官認為的人命上限。
作者: f124 (....)   2018-12-19 09:24:00
哪裡奇怪 等到你被那種一台幾億的從後面撞你 還有一成就知了
作者: pp9960   2018-12-19 09:24:00
依《國賠法》可向公務員求償,由於三年前中市府訂定國賠求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12-19 09:25:00
這樣簡單的邏輯還有一堆人能扯到仇富
作者: pp9960   2018-12-19 09:25:00
償基準,公務員最高賠償上限為五百萬元,因此改判廖女須賠五百萬元撞超跑也弄個500萬算合理,車落地剩半價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9 09:26:00
人命比超跑還賤
作者: pp9960   2018-12-19 09:27:00
產物保險公司錢多到流油打訴訟
作者: fulongb210f (如果還有明天)   2018-12-19 09:31:00
討論的就是撞車 不是撞人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8-12-19 09:31:00
第三人責任險+超額保險 4-5000元 其中超額大概2000左右一年2000的超額險 是重到造成多大的負擔?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18-12-19 09:34:00
撞人跟撞車的理賠本來就跟開,不要亂扯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18-12-19 09:34:00
為了幾台超跑案例,1千萬台車,1年多2千元,保險公司賺翻
作者: zxcxxx (進擊の暖男)   2018-12-19 09:35:00
撞死人比撞爛超跑便宜多了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8-12-19 09:42:00
其實撞死人 車損的部分也要賠 所以最衰的應該是撞死開超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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