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8-12-19 11:48:01一堆人根本搞錯方向
下面目前有幾種聲音
1. 超跑自己就是該自己吃,不管保險公司追償還是車主求償都要有上限
這就是標準限制財產權阿,只有中國和北韓才會搞這種政策
太平洋沒加蓋,你要享受這種東西隨時可以過去
2. 超跑該強制保全險,保險公司設定追償上限
這實務上可行,問題是你的上限是多少?
一百萬? 兩百萬? 問題是一堆好爸爸休旅車七人座都一百五兩百
你只針對超跑? 沒有這種事情,法律不能這樣搞的
你要怎麼定義超跑? 對20年捷安特而言神鴨也是超跑啊
對豪邁車手來說20倍車價的Camry也是超跑啊
我要載坐輪椅的長輩出門所以買台Sienna或Alphard都破兩百三百你要說他是超跑?
所以Alphard被撞到全損也不能全賠嗎?
那你定個五百萬好了 今天五百萬也是賠不出來啦
3. 政府輔導窮人怎麼做風險規劃,提高風險承受上限
這才是正確的方向吧,限制財產權這種事情怎麼會有人支持
一年一兩千塊 風險承受變成一千萬 這才是正確的方向不是嗎?
你說兩千塊一年出不出來? 那就不要開車阿
22k說要買新車你會靠杯他打腫臉充胖子一定養不起
一年多個兩千塊養不起你還會叫他買車?
營業用就把成本轉嫁阿,強制納保就是大家都要 所以成本提高沒問題
笑死,沒有配套的限制財產權還有一堆人支持不知道是書唸到哪了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8-12-19 11:51:00
釋字400號 本來財產權就可限制啊 我國是北韓嗎?
作者:
kutkin ( )
2018-12-19 11:52:00那照你說法 失竊險有上限跟自負額是怎樣
或許這種白痴民粹才是主流吧,你看之前大多數人都可以反同了(?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8-12-19 11:53:00
我只是要強調 財產權本來就可限制
作者:
kutkin ( )
2018-12-19 11:54:00不是 保險本來就會有上限 照你說法就是限制財產權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8-12-19 11:54:00撞壞賠一台toyota很不錯了超額的風險 由車主自行負擔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8-12-19 11:55:00
個人行使財產權仍依法受社會責任限制
其實設定賠償上限500萬,部分損失按比例賠出來就不可怕
作者:
kutkin ( )
2018-12-19 11:56:00殘值是你說他不算 實際上他就是限制
然後其實可以從賠償估價這部份改就好~車類最高500之類~
作者:
kutkin ( )
2018-12-19 11:57:00為什麼我不能保滿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8-12-19 11:58:00
我可沒有喊硬上限歐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18-12-19 11:59:00養車本來就一堆支出 為了極少數超跑每個人要多2、3000/年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8-12-19 11:59:00
我只是不了解為何限制財產權就是中國或北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