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以為然
只要立法保障一個賠償上限
保障人生不會因為一次的小miss就game over了
先假設300萬好了
也就是把一台全新賓利撞到起火燒爛最多就是賠300萬
人生還不至於GG
如果要開超過300萬的車出來炫炮
車主也要負擔一點風險
立法之後一定有各大保險公司看到商機
推出各式豪車防被撞險
如果有錢人還是想開全新賓利上路
那防被撞險一個月保費大概20萬左右吧
對開的起賓利而言只是零頭小錢
絕大多數老百姓也不會為了最多只賠300萬看到賓利就想把它撞毀
保險公司也爽賺保費
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完美的解決了問題嗎
當然有錢人會說為何有錢就要多負擔風險
大多數用路人才要質疑為何要為了極少數愛炫耀的傢伙上路時還要負擔不小心人生GG的風
險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