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cm E-cup帥帥水水 大家萬安!大家好!
小魯法盲對於立法修法流程不甚瞭解
看到政府因應非洲豬瘟,罰則在一週內加重從5萬調整至20萬
大概查了一下修正案提出到生效的時間
如有遺漏還請補充指教
11/08-行政院通過農委會擬具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11/12-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
11/28-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議審查,通過修正罰鍰提高為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11/30-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
12/14-「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生效。
12/18-零時起,罰鍰由第一次5萬元提高到20萬元,第二次以後再違規者即開罰100萬元。
12/14修正案生效,12/18提高罰鍰
請問這四天中間需要什麼流程來達成呢?感覺很有效率
這樣酒駕及其他罰則,照理(想)來說是不是也能短時間提高罰則來嚇阻?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