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生2胎才考慮結婚」女老師心碎墮胎挨告

作者: auni (阿南)   2018-12-19 1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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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生2胎才考慮結婚」 女老師心碎墮胎竟挨告
出版時間:2018/12/19 17:53
台北市一名陳姓高中音樂老師前年8月和陳姓男友熱戀僅2個月就懷孕,
兩人討論後,一同到診所拿掉腹中胎兒,不料去年訂婚後,陳女再次懷孕,
未婚夫竟要求「生2胎之後再考慮結婚」,她無法接受,再次墮胎,
結果竟遭未婚夫提告墮胎罪並求償返還訂婚相關費用。
但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女墮胎沒有違反《優生保健法》,今將她不起訴。
陳女身材纖細,長相氣質出眾,前年和男友交往不久後便懷孕,
但因當時兩人感情基礎不深,討論過後,陳女在男友陪同下,到婦產科看診吃藥墮胎。
去年10月間,兩人終於決定攜手共伴一生,因而舉辦訂婚儀式並宴客,不料,今年1月陳
女二度懷孕,卻獨自到診所吃藥墮胎,未婚夫得知後,竟氣得向地檢署告發陳女涉犯墮胎
罪,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陳女償還訂婚婚宴費用、歸還戒指首飾等,甚至向法院
聲請假扣押,避免陳女脫產,但今年10月被士林地院駁回。
陳女辯稱,當時她正處於擴展音樂事業之際,身體出現不停發燒、呼吸道感染疾病等狀況
,又赫然發現自己再度懷孕,她的未婚夫卻說「生完2胎再考慮結婚」,她無法接受未婚
生子,且認為當時身心狀況不適合懷孕,才會獨自到醫院吃藥墮胎。
士林地檢署認為,「未婚懷孕」在目前的社會風氣下,必須承受相當程度的心理壓力,
足以影響日後家庭生活。且根據陳女病歷,她1月間確實有發燒、呼吸道感染等疾病,
又正忙於教課、擴展事業等工作,依《優生保健法》規定,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
或家庭生活時,墮胎行為屬阻卻違法,因此處分陳女不起訴。
(顏凡裴/台北報導)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18-12-19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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