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檢討被害人就會被批評個體無完膚
說沒有銅鋰鋅,尤其碰到女性相關議題又更明顯
我想邏輯是這樣
檢討加害人跟檢討被害者這兩件事並不衝突啊
檢討被害者的同時,沒有人說不檢討加害人啊
我們又不是活在幻想的烏托邦世界
現實中就是有很多人渣跟垃圾,而且根本除不盡
檢討加害人這件事固然很重要,可以降低犯罪率和伸張公平正義
但是舉個例子來說
錢不露白,或是防衛駕駛,這幾件事情都告訴我們
與其『過度期待』別人會盡責守法
不如期待自己保護好自己
以女性被撿屍這件事來說
乘機性交的加害人很可惡,理應要受到制裁
但是穿著過分暴露,或是出入聲色場所的女性是不是也應該檢討
當然,你會說,幹,狗屁邏輯
穿著暴露,出入場所,就應該被強姦嗎
是,不應該,沒錯,完全不應該!
但是這句不應該說得這麼理直氣壯,最後,你還是被強姦了啊
預防永遠都勝於事後懊悔
年關將近,我都提領大把鈔票在街上大搖大擺的數錢,深怕人家不知道我身上有很多現金
我應該被搶嗎? 不應該,但我是被搶了啊
我在路上就算我過紅綠燈都不左右觀察路況
別人也不應該違規超速撞我對吧?
但,我還是被撞了啊
所以堅持不檢討被害人的我獲得了什麼?
檢討被害人不等於不檢討加害人,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堅持不檢討被害人是不是就是理盲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