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廣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婦人比YA罰款廿五萬元 原因令人訝異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年12月19日 下午1:05
苗栗縣銅鑼鄉一名婦人在上個月投票日當天,於投開票所外比2號手勢,熱心幫鄉民代表
候選人拉票,但被路過民眾錄影蒐證檢舉。縣選委會開會後認定這名婦人違反「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但因婦人並非候選人身分,而且姑念其不熟悉法令,因而給予減輕罰則,
但這名婦人比YA的結果就是被罰款廿五萬元。(彭清仁報導)
苗栗縣選委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選舉日當天不得從事任何拉票、競選行為,違者可處
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款。雖然銅鑼鄉這名婦人聲稱並非助選員,也對相關法令毫無所
悉,純粹只是熱心幫忙提醒選民,但因違法行為被錄下罪證確鑿,選委會念其並無犯意,
因而依行政法規定減免二分之一罰則,開出廿五萬元的罰單。
選委會副總幹事曾雪花指出,103年地方選舉,後龍鎮一位里長候選人,也因為在投票日
當天從事競選行為,被罰了50萬元。而上個月被罰廿五萬元的婦人,不斷向選委會喊冤,
強調自己只是家庭主婦,實在無力負擔沉重罰款,選委會儘管同情婦人的處境,卻愛莫能
助,也建議婦人不服可向中央選委會提行政訴訟。而銅鑼鄉代當選人吳美英表示,這位婦
人的確不是競選團隊的成員,只是平常熱心參與各項社區活動,所以選舉日當天才熱心拉
票,殊不知竟然違法,事後也十分懊惱,頻頻向她道歉。吳美英也說一定會盡力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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