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歸同情
但是為什麼有錢買超跑被撞就要活該自己吸收?
怎麼不是強制投保第三人或是超額保險呢?
台灣投保超額的人只有10%,
也就是說這10%的人用少少的幾千塊就可以貼超跑近一點仔細看看他的車子,
要是一個不小心撞到還可以叫他閉嘴說保險會賠。
尤其是台北市,
本來我自己也沒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結果有一次騎乘在信義區上,
突然發現身旁不是賓利就是賓士每一台都跟個小套房一樣,
到底什麼時候路上多了這麼多會跑的房子啊,
回到家馬上幫自己加上第三人。
講到投保率低我又想到,
前陣子有個客戶要車險報價,
責任系數突破天際來到最高的19級,
什麼意思?
大概就是一年撞個五次才可以達到的等級,
我喬了一天,
打了十幾家的產險窗口,
每個窗口的無比驚訝質疑我,
被拒絕了N次才找到一家可以收,
報出來的價格還被嫌貴要降低額度,
好不容易降低之後,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直接消失一波......
只好祝他幸福了
連常出車禍的都不想買了,
更何況自以為小心點就沒事的人,
還是大家都覺得自己是孝子,
撞下去會有人來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