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GC100times (優文製造機)》之銘言:
: 就是這樣啦
: 近年來常耳聞女權同胞在爭取各類權益
: 但是好像沒聽過她們爭取要服義務役
: 我合理懷疑這樣是在性別歧視
: 怎麼可以因為人家是女生
: 就規定她們不需要服義務役
: 這樣是不是看不起女性阿
: 我都快看不下去了
: 可是最重視男女平等的女權怎麼沒有發聲
: 她們是不是太客氣了?
重點是服義務役這件事,絕大多數人都不認為是權益啊...
在台服役期間當上預排、預士,或者是服役表現優良,對台灣職場求職有幫助嗎?
如果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有,那這才是權益
我倒是認為,女權同胞在爭取各類權益時
最大的問題在於對會降低自己身價的權益沒什麼Sense
譬如說跟生育相關的假期(包含生理假)
在這種跟工作能力直接正相關的權益上,直接把女性的工作價值降低
同樣請一個員工,同樣的工作效率,但女性就硬是因為這些"權益"
相較於男人,每一個月直接少掉一天的工作天、會因為產期工作能力歸零一段時間
到底是什麼樣的概念,會讓人訂下這如此性別歧視的法規,還是女性自己爭取的
然後還再那邊很生氣地說:「男女同工不同酬!!!性別歧視!!!」,到底哪裡同工了????
當初訂定這些權益的時候,何苦寫上"女性"這字眼呢?
生理假就不論男女都一天啊,產假就孩子的生父生母一起放啊
拜託這些女權同胞,爭取權益的時候再多想清楚一點吧,別訂來砸自己的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