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4羅志祥應該不會想理她吧?
就知名度而言
羅志祥還是比陳沂高多了?
而且她之前就被告過,怎麼還這麼大膽,厲害了
2016年1月19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羅志祥和陳沂均未出席,皆由律師代表出庭
。在開庭過程中,陳沂委任律師張鈞綸當庭詢問羅志祥委任的律師對於空幹舞的瞭
解程度,對方律師則回答不清楚該舞蹈風格;法官決定再以書狀表達意見,訂同年3月8日
再開庭。律師張鈞綸表示,「亞洲空幹王」是在網路上已存在的名詞,不應以控告特定對
象的方式解決。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沂批評羅志祥「肉體斂財
」、「賣淫小模」,屬人身攻擊,已構成侵權行為,但是「亞洲空幹王」無損羅志祥名譽
,最終判賠台幣30萬元並須在四家報社的報紙頭版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陳沂
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上訴到底,誓死捍衛言論自由。」,羅志祥委任律師隨即與
陳沂雙方達成和解,和解內容為陳沂須連續7天在臉書上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