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老師砍死流鶯再自殺!一起雙屍命案,道出遭「誣陷性侵」再也無法清白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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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毅龍 2018年12月21日 17:41
到底發生什麼事情,讓這位老師痛下殺手?(示意圖/photoAC)
「愛不到你,所以我要毀掉你。」在許久之前任職於桃園縣某國中的美術老師楊正雄(化
名),是個事業有成、家庭幸福的男人,豈料看似美滿的生活卻被一場性侵疑雲而搞到家
破人亡。這起因竟僅是因為一時愛玩的打賭、一句女同學的話、一本素描簿以及一位看走
眼的法官,結合起來最終變成兩具屍體的悲劇。是師生戀,還是性侵疑雲?或是求愛不成
的報復?在這場悲劇中,誰才是真正的兇手?陳金漢律師將自己多年來接過的案件,寫成
一樁樁血淚斑斑的故事…
是謝師宴,還是鴻門宴〉求愛不成,女學生反咬老師性侵?
性侵案件的真相往往撲朔迷離,因為事實只有一個,但當事人卻有兩人(或以上),兩個
人兩張嘴,自然會有2種,甚至多種不同的故事,所以最後常會形成當事人各說各話的局
面,好比近年頻傳的演藝人員「性侵害」誹聞,經常能看到當事人雙方到了警局卻前後說
法不同,儼然成為羅生門。
隔天是畢業典禮,美術老師楊正雄與妻子正在張羅畢業典禮的事,突然一通電話響起。電
話那頭傳來一名女學生的聲音,她表示她跟另一位女同學希望能在畢業前到畫室來,想跟
老師道別及感謝,甚至還說打算準備一束花給老師。既然是學生畢業前的最後道別,想當
然沒有拒絕的理由,楊正雄二話不說地答應了。
隔日,在敘舊的過程中,其中一位女學生突然抱住他,哀求老師能在畢業前送她一個吻。
楊正雄一陣驚訝,立馬推開,另一位女同學則在一旁大笑說著:「好丟臉喔!妳輸了。」
隨即,兩人邊打鬧邊離開了畫室,只留下一個感到莫名其妙的老師。畢業當天,就在楊正
雄與妻子要踏出家門口去參加典禮時,警方先一步找上了他。警方向他們夫妻出示了一張
搜索票,票上的案由寫著:「 涉嫌妨害性自主。 右角括號
歡喜的心情全變了調,警方開始搜索楊正雄夫妻的家。照理說,一般警方的搜索都是鉅細
靡遺,如果有看過日劇《半澤直樹》的人,應該對於劇裡黑崎檢查官派金融局調查員大搜
半澤直樹他家的戲碼印象深刻,就是那種翻箱倒櫃,不說還以為是被人闖空門一樣的方式
。只是,這次警察的搜索卻極其簡單,花不到半小時, 只搜索了一下他們家及畫室,帶
走楊正雄的個人筆電和一本素描簿而已, 。滿臉錯愕的楊正雄,不停在警車內回首,只能
隔窗望著愛妻和剛滿周歲的女兒,隨著警車駛去消失在他眼前。
莫名的指控入獄,讓老師的人生變成黑白的。(示意圖/pakutaso)
法庭攻防戰〉一本素描簿成鐵證?
警方在楊正雄的筆電內找到一些美女裸照,但也只是平日與同事互傳的限制級照片罷了,
並無偷拍或任何未成年少女的不法照片,楊正雄也是從頭到尾完全否認有任何不法或犯罪
的行為,描述當天是女同學約他到畫室,然後提奇怪的要求,但他沒有答應,最後楊正雄
以10萬元交保候傳。顯然地,檢察官對他的答辯存疑, 他很快就被檢察官起訴,同時還
收到了妻子從娘家委託律師寄來的離婚協議書。
終於,案件來到了法庭,開始進行法庭攻防。由被害女學生這方先攻,被害女學生在檢察
官詰問時聲淚俱下,泣述著被告楊正雄是如何利用教畫之名,前後在畫室裡對其性侵猥褻
三次。她說:「前兩次,楊正雄都從背後用手觸碰我的胸部,用下體磨蹭我的臀部,手還
由胸部滑到下體猥褻。第三次,我刻意帶另一名女學生一起去,結果老師趁朋友在欣賞作
品背向我們時,突然用手撫摸我下體。朋友看到後尖叫一聲,隨後我才跟朋友一起奪門而
出,倉促間把素描簿遺留在畫室。」另一名女學生是證人,在法庭上也同樣做了與被害女
學生完全一樣的控訴內容。訊問完,為求慎重,法官還請兩位女學生詳實畫出被告畫室內
的場景。
接著,法官向被告楊正雄提示證物 – 被害女學生留在畫室的素描簿。 楊正雄翻閱後,
大感訝異,總共20頁的素描,都是自己和另一位體育老師的畫像,其中最後一張的日期是
案發前兩天,他的人頭素描被女學生用炭筆打了一個大X。
女學生真的是有意要陷害老師嗎?(示意圖/pakutaso)
最終審判〉法官該相信誰?
輪到楊正雄了,他表示他對素描簿的內容沒意見,但不知結果會變成這樣。他提出一個推
測,他認為女學生可能愛慕甚至是暗戀自己?是否當時女學生索吻不成,就此心生怨念,
才做出不實指控。而且, 被害人指稱之前曾遭兩次猥褻,如果所言為真,那被害人豈有
可能主動打電話給被告,說希望到畫室感謝老師,然後再被一次侵害呢?
被害女學生的行為難道不矛盾嗎?照理被性侵害者不太可能會想再見到侵害人,逃跑都來
不及了,自己怎會再主動投懷送抱呢?可惜這個爭點,馬上被檢察官以:「 那是個人臆
測。 」為由,直接打發。檢察官眼裡只有那個被打大X的記號,檢察官表示,被告的圖像
被被害人用炭筆狠狠打了一個大X,體育老師的圖像則未被打X,這代表被害人在遭到性侵
後,內心極度痛恨(這難道就不是檢察官的一種個人臆測?), 加上原告與證人當庭所
畫的現場圖與被告楊正雄的畫室如出一轍,結論認為,被害人與證人的陳述,可堪採信。
最後輪到法官作裁決了,可惜法官最後寧可相信被害女學生前後滿滿疑點的陳述,與檢察
官的「個人臆測」也不願相信擺在他眼前的矛盾。最後,以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名,判
決被告楊正雄有期徒刑2年6個月。而且法官還在判決書中載明:「法院有合理且充分的理
由相信被害人及證人所述屬實」。
出獄後連孩子都認不了他
楊正雄服刑期間, 除了作證女學生母親的一封信外,沒有任何親友前來會客,當然也包
括他的前妻。
出獄後的楊正雄,有很長一段時間無法正常工作與生活,常常做惡夢,夢到在監獄裡被其
他受刑人強暴洩慾的景象,和入監時裸身驗肛時背後獄警的竊笑聲,還有毀了他一生的女
學生那張臉。 就算回到現實,有時也會因為看到穿制服的女學生而感不自覺感到畏懼與
憎惡。
有一次,他鼓起勇氣,想到太太的娘家找前妻,試圖解釋事實真相原委。豈料,一進門看
見前妻一臉驚愕,身後站著另一個男人。頓時空氣凝結,所有人都沉默不語,只聽到4歲
大的女兒右手拉著媽媽的裙角,左手指著楊正雄,天真的問媽媽:「媽媽,他是誰?」就
在前妻還來不及回答時,岳母立刻抱起小孩:「妹妹乖,奶奶帶妳去玩,那個人是來給我
們修水管的。」楊正雄眼眶噙淚,心中酸楚難抑,悄然轉身離去。
誰該為這兩具屍體負責?
楊正雄以淚洗面,用酒灌醉自己成為了楊正雄的日常生活。某天半夜,楊正雄醉醺醺的走
在回家的路上,騎樓下突然有個貼壁而立的流鶯向他搭訕招攬:「帥哥,今晚要不要?算
你便宜,一千就好。」楊正雄頓時清醒,就是那張臉,即使塗了大濃妝,他也認得出就是
這張臉害自己妻離子散。
楊正雄故作鎮定,問他過夜要多少?「三千元。」她很直接地回答。「好,明天晚上10點
我再來這裡找你。」離開前,流鶯還回頭向他眨了一眼。「我有復仇的權利。」楊正雄在
回程時,不斷在內心說服自己。之後,楊正雄曾到舊識陳金漢律師的事務所詢問,只是當
時楊正雄堅持不願透露詳情,所以陳金漢律師也愛莫難助。
幾天後的電視新聞,出現這樣一則報導:「……台北市萬華分局剛剛接獲報案,在該分局
轄區內的某賓館,發現兩具被利刃封喉的雙屍命案,死者是一男一女。現場無打鬥痕跡,
因此警方初步研判,疑似是男子先以利刃割喉殺害女子後再自殺 6 句號。」
陳金漢律師看著新聞,同時望向剛收到由楊正雄寄給他的包裹,裡面有一封信,信裡寫著
:「楊老師,對不起,我是你案件裡作證的那個那個女學生XXX的母親,我女兒前幾天告
訴我,她們因一時愛玩而打賭,她同學因求吻遭拒而設計說謊誣陷你,對不起,請原諒我
女兒。」陳金漢律師決定將封信的影本寄給當年性侵案的承辦法官。 心裡想問法官,到
底誰才是殺死這對師生的真正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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