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冬至到了,記得搓湯圓
冬至過後,一年中最長的黑夜也就結束
各位是否覺得過去幾天傍晚5~6點下班,天已經暗到吃完晚餐,一天也就差不多要結束了
現在正常工時8小時,是因為一天24小時拆成3等份輪班人員比較好排
上班族的網友,難道不能將原本需要做8小時的工作,
精進自己濃縮在7小時內完成,然後提早一小時下班,天還亮著,
還可以跟同事聯宜、戶外活動等等。
更別說有小孩的網友,學校、公司提早一小時,天還亮著,親子間可以到球場、
公園等戶外走走,然後再回家準備吃晚餐。
負責準備家人晚餐的人,提早一個小時下班準備晚餐,家人是不是就能在5、6點吃到晚餐
然後晚上7點後到睡覺前,家人是不是還有時間談心交流。想想自己的爸爸媽媽,
每次晚餐吃飽,等家裡東西收拾完,都已經很晚了,說實在要再出門走走都很懶。
輪班的人怎麼辦,或者服務業怎麼辦,首先我不是這類工作者,但我很尊敬你們,
我認為如果你們願意接受這份工作,第8小時開始就以加班計算1.33倍時薪,
也就是說勞基法只要修正常工時,後面都算延長工時了。
不管怎麼說,將正常工時縮短,讓各行各業、學生能提早離開「禁固」的地方,
多跟家人在一起、多點戶外活動、多點消費行為,其實可以增加內需市場。
維持原狀的人,就可以多賺一點點(0.33倍)加班費,在排班上影響也不會這麼大。
當然資方會唉唉叫,全國勞動力人口約佔1145萬人,假設時薪200元,
雇主一天損失23億元,全國一年了不起5726億,但是提早下班讓公司早點關燈少電費,
老闆也能用少一小時工時作理由,所以明年不加薪,可是員工因為多1小時休息時間,
隔天上班精神好,也因為工作時間比平時少1小時,效率也會變好喔!
再加上前面說提早1小時下班,讓大家多點自由活動時間,也能促進消費。
不知道有沒有人想提案,將勞基法工時縮減1小時!!
我可以接受改變第1年不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