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櫃姐通姦大老闆?判賠30萬元後卻獲無罪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8-12-22 11:03:13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12月22日
2.完整新聞標題:
櫃姐通姦大老闆?判賠30萬元後卻獲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灣一家全球知名「Golf GPS」系統廠商,其創辦人劉姓董事

遭元配桌捉姦,雖立刻反鎖車內、串供高姓櫃姐小三,但包括確認「有無沖掉衛生紙」或

問「她(指元配)怎麼知道」等語,均遭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民庭依行車紀錄器內容認

小三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但台北地院刑事庭認為,元配並未扣到「衛生紙」或「得

測體液的物品」等鐵證,不足已判定高女犯相姦罪,近期判決無罪。
本案劉男2004年創立公司後專注開發Golf GPS(高爾夫導航系統),後來擁有「全世界最

高爾夫球場圖資資料庫」,另恰逢智慧型手機興起,也致力開發相關APP軟體。
元配藉民事起訴狀指,櫃姐去年11月29日下午2時許搭上丈夫的BMW,兩人前往摩鐵「休息

,她接近4時前往抓姦,只見「辦完事」的丈夫趕緊將自己與小三反鎖車任,並接連確認

有沒有將房內衛生紙團沖入馬桶內」、「怎麼互刪聯絡紀錄」等,小三也急著反問「她怎

知道」、直呼「哎呀慘了慘了」。
元配悲情地說,櫃姐明知道丈夫已婚仍現身通姦,甚至試圖滅證、勾串,已破壞家庭也侵

配偶權,提告求償100萬元。
但櫃姐辯稱,因劉男曾報「股票明牌」、果然價格飛漲,才會再碰面欲詢問更多名牌;至

為何約在摩鐵?櫃姐姐解釋,因劉想找個安靜的地方暢談,且劉當天才告知她「窗外女子

我太太」,否認事先知情劉已婚。
民庭法官審理後採信元配說法,即便櫃姐辯稱「進房前不知男方已婚」,但依常情,駕駛

入摩鐵前應出示身分證件辦理登記入住,劉男亦不例外,坐在副駕駛座的櫃姐豈有不知的

理?判應賠償30萬元。
而全案在刑事庭審理時,櫃姐採相同辯詞;劉男則說,在臉書上與高相識後,會相約喝咖

或吃東西,關於太太所指的「衛生紙」,劉解釋,「臉會出油,在起車旅館吃東西也都會

到衛生紙」,且當天也是向高開開玩笑,提醒要丟衛生紙,免得遭誤會;劉強調,即便後

進到警局,也向太太說,房內床單、浴室都沒有用到,還請警察馬上回旅館檢查。
刑庭法官認為,均已婚的劉與高在摩鐵共處一室,已逾越社交禮節及男女分際,但縱然有

害人妻配偶權疑慮,卻因未扣到通姦鐵證如「衛生紙」或「得檢測體液的物品」等鐵證,

法判高女有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49905
5.備註:
律師請得好 大事可化小 民事道德有罪 刑事證物無罪
作者: hopeskyme (渴了)   2017-12-22 11:03:00
二樓跟保全大哥肛肛好爽
作者: sivhd (sivhd分身)   2017-12-22 11:03:00
二樓超愛被肛
作者: 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麼勇敢)   2018-12-22 11:04:00
二樓噁心!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8-12-22 11:04:00
二樓 嘔嘔嘔
作者: wahahaflower (扶老二笑你)   2018-12-22 11:04:00
二樓被三樓肛
作者: jhcleader (jhcleader)   2018-12-22 11:04:00
二樓你...
作者: glion (Weison)   2018-12-22 11:04:00
二樓勇者
作者: sivhd (sivhd分身)   2018-12-22 11:04:00
幹一樓會不會推太快
作者: hopeskyme (渴了)   2018-12-22 11:04:00
二樓還好嗎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8-12-22 11:04:00
刑事本來就講證據的
作者: jipq6175 (LUMPY)   2018-12-22 11:04:00
二樓厲害了
作者: Busufu (不太舒服)   2018-12-22 11:06:00
去摩鐵休息最好要看證件啦...檢察官沒開過房間膩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12-22 11:07:00
摩鐵休息會看身分證????這法官的邏輯去哪了?
作者: alonelykid (咩咩)   2018-12-22 11:07:00
民事刑事要求證據程度本來就不一樣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12-22 11:08:00
就算是入住 對方拿身分證給櫃檯 旁邊的人會去看配偶欄?
作者: vera0204 (vera)   2018-12-22 11:08:00
二樓的菊花 痛不痛啊?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22 11:08:00
配偶權的範圍比較廣 比起姦這種只針對性器接合的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2-22 11:10:00
中南部比較多會看身分證阿 台北就從來沒遇過
作者: s22257 (無言的大師)   2018-12-22 11:11:00
我實在不懂出軌為何對方要被告 這條法真的很怪都是成人你情我願 另一半不愛你他出軌這樣在一起還有意義嗎
作者: Mellissa   2018-12-22 11:13:00
二樓XD (_0_)=>(_O_)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8-12-22 11:13:00
沒意義 就先解約 再去跟其他人相幹呀 很難嗎?真的很難嗎?
作者: ystit6579 (ystit6579)   2018-12-22 11:15:00
樓樓上 就通姦除罪化一堆台灣人不答應啊民風如此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12-22 11:15:00
重點是配偶可以撤銷告訴只告小三 明明是兩人一起通姦
作者: s22257 (無言的大師)   2018-12-22 11:18:00
這法很偽善阿 又不是強迫 你情我願到底為何只罰一人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12-22 11:19:00
民事沒打砲都可以盼賠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12-22 11:27:00
這時就不講身體自主權了
作者: edman008ptt (偷偷閒)   2018-12-22 11:30:00
爽幹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12-22 11:40:00
正常啊 妨害家庭的這種的很多
作者: bcismylove (永恆邊界)   2018-12-22 11:41:00
正常拉沒鐵證 就是比誰錢多誰律師屌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8-12-22 11:50:00
所以他們是站立姿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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