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到拉麵留負評 反遭店家洗臉洩個資
蘋果新聞 https://goo.gl/Pgco5a
台中一名A小姐說,日前到一家拉麵店,用點餐機點完餐,不知該向店員領號碼牌,等一
小時還進不去,問了才知要領號碼牌再等一次,決定退費不吃了,卻又因覺店員態度不佳
上網留負評,反遭店家在臉書發文反譏是「狗屁東西」、「澳客」,又被公布帳號。店家
在官臉回應反批:「員工莫名承受這種與現實不符的評價抹黑」。至於公布帳號一事,店
家回應「自己的責任無視,還想利用網路評價教訓店家,那最好的方式就是讓你泡在同一
個缸子裡。」A小姐說,上周六晚上到學士路一家麵屋六花拉麵店想用餐,因該店設有點
餐機,他們先點了餐,不料等了一小時都沒被叫進去用餐,之後看到比他們後來的人都進
去了,才入店詢問,被告知,門口貼有公告,才知道要另向店員領號碼牌,再依叫號入內
。A小姐說,因被告知若重等要再等一小時,他們實在等不下去,因此要求退費,她說,
店家雖然有退費,但態度不佳,甚至有店員大聲發出「呿」的聲音,讓他們感到羞辱生氣
,因此後來回家後,才會上網留負評。但店家不以為然,在臉書發文PO文回嗆:不看公
告沒拿號碼牌的情侶,在週末餐期前來本店,購票後空等許久,質疑亂叫號,男方進場詢
問人員,人員一臉問號答覆需抽號,故其取號後在店外繼續等候。女方進場用更差的態度
抱怨,在退費後離開。稍後男方於google評價寫出一行文的一星評價:「詢問號碼單事宜
店員態度口氣不佳」兩日後女方再於google評價寫出一行文的一星評價:「好聲好氣詢
問店員,店員態度極差還很大聲的呿,然後大力甩東西」。店家說,女方所謂的大力甩東西
,是指本店的廚房門帘,兩則評價皆避談自己無視公告在先。店家不滿自家店員工莫名承
受這種與現實不符的評價抹黑,批對方號召親友團及利用假帳號開始洗一星負評、模糊事
件焦點的因果關係,有些路過的觀眾質疑,公開IG並不妥當。但如果不把網路保護色撕掉
,只會依舊射後不理,本店員工被有錯在先的人抹黑傷害得逞而已。若自認行為坦蕩沒有
一點理虧,是能公審什麼呢?審店家沒有以客為尊給你開方便之門?店家選擇從今不再姑
息這種無理取鬧的人,因為多年來觀察發現,去滿足奧客的各種成本、員工心理壓力逐年
增加,對其他正常顧客並不公平。無視自己責任,理直氣壯讓扭曲事實的一星評價雙雙高
掛,這種「溝通」真可謂奇觀。「蘋果記者」今天赴該店詢問,店家說店長不在也不方便
說甚麼,但坦承確實是有這件事。於此,A小姐留言,「對於個人親身體驗留下評論之事
,我並不認為有任何不妥,店家如果覺得我們評論內容有不實之訴,也可以與我們溝通,
協尋簡易的處理方式。而不是單純用片面之詞與不雅的字眼公開嘲諷我們,如今個人帳號
收到不認識的網友私訊責罵加上新聞媒體報導,確實對生活造成了影響…每天起床睜開雙
眼就要面對這些不堪入目的字眼,精神上真的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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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說我號召親友團給一星評論,其實我並沒有,或許評論的人只是基於心疼我的經歷
而為我抱不平而已。我也覺得這樣就給店家負評很不公平,畢竟他們不在事發現場,也沒
去消費過就給評論,不是各評論平台的本意。看到此文的人麻煩請收回不理性的負評,對
於造成店家的困擾我很抱歉。希望這件事可以就此結束,也希望各位網友可以不要再用不
雅的詞句謾罵侮辱我們了」律師溫令行說,用狗屁東西等字眼形容人,若當事人有意追究
,可能涉及刑法的公然侮辱,可處以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而若洩人個資造成當事人困
擾,可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告,若成案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黃
任膺、洪舜南/台中報導)
台女比拿錢還刷人一星的狂甲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