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威逼少女給裸照 「非初犯」求緩刑被拒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罹患衝動障礙控制症的王姓男子,前年11月透過網路向一名才認識兩天的13歲
少女要裸照,少女拒絕,王男竟宣稱要去學校「堵」人,迫使少女自拍露胸、下體照各1
張傳給王男。新北地院雖考量王男認罪並達成和解,加上受病症影響、法重情輕而兩次減
刑,但因王男曾有類似犯行,法官決定不予宣告緩刑,今依《兒少條例》判王男1年4月徒
刑。
有焦慮症的王男(21歲)前年5月就曾跟少女要裸照而遭起訴,被新北地院判處1年1月,
緩刑2年。不料前年7月王男又透過Messenger對僅認識2天的13歲少女索討裸照,被拒絕後
竟放話:「要我禮拜一找人去妳們校門口等妳?」
少女擔心王男真的到學校找她,只好用手機自拍露胸、露下體的2張裸照傳送給王男,之
後少女感到不安,決定報警逮人。
王男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後,就醫診斷出患有亞斯柏格症、衝動控制障礙症的王男,也在檢
方偵查、法院開庭時認罪。新北地院也將王男送醫院鑑定,發現他犯案時有受衝動控制障
礙症影響,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又犯案時僅19歲而年輕氣盛,已坦承犯行,跟被害少女達
成和解,因此兩次減刑輕判王男1年4月徒刑,但考量他並非初犯,未准予緩刑;仍可上訴
。(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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