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子遭Uber司機性侵未遂驗傷提告 司機反提誣告
3.完整新聞內文:
年約20多歲女子花花(化名)今(22日)下午5時許向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報案指稱,凌晨3時許,搭乘38歲林姓男子駕駛的Uber計程車,過程中疑遭林嫌強吻、掐住脖子,甚至還解開褲子的鈕扣、拉鍊,意圖性侵,中和警分局受理後將轉由案發地台北市大安警分局繼續偵辦。
警方調查,花花於凌晨3時許搭乘林嫌駕駛的Uber,要從台北市東區到新北市,當時她閉目養神,林嫌卻突然將車輛停靠路邊,打開後座車門後撲向她,林嫌親吻她的臉頰、脖子,更用力掐住她的脖子,她不斷掙扎,林嫌強硬解開她的褲子鈕扣、拉鍊。
花花隨即用腳踹向林嫌的鼻樑,林嫌才因此作罷返回前座,花花大喊,「我要回中和,不然我現在就跳車。」林嫌最後將她載回中和住處。
花花今(22日)下午5時許由友人陪同前往中和警分局報案,警方受理後製作完筆錄後,將轉由案發地大安警分局繼續偵辦。據悉,林嫌今(22日)下午有向林口警分局提告花花誣告,警方請林嫌直接帶著車內的行車紀錄器到大安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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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222003094-260402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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