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terna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之銘言:
: 這幾天新聞看到中國籍旅客有帶豬腳來台灣自由行的,
: 現在是帶肉包來的,
: 這到底是什麼神邏輯,肉包放那麼久都不會壞嗎?
: 政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 罰鍰20萬真的有辦法罰到嗎?
: 拒繳可以限制出境嗎?
: 拒繳可以直接遣返嗎?
: 如果不能,就算罰到一百萬,也沒什麼嚇阻效果!
大概只能拒絕入境,直接遣返
雖然我是覺得如果可以修法
把這種旅客當生化恐怖分子一樣直接羈押起來
直到繳清罰款為止是最務實有效的做法
不過應該會有人權團體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