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23 00:40:00法規規定要有或法規規定可以有 的不計容積面積, 通常法規會訂上限, 有部分會訂下限, 但現況公設計入坪數, 建商當然在賣得掉的前提下能多蓋就多蓋像機電設施+管委會空間的上限是10%, 所以機電設施用不到的面積就用管委會空間的名義作成宴會廳、KTV、健身房等設施如果這部分不允許計入坪數, 多蓋就會造成單價提高, 建商就不會浪費錢去蓋了看今年交屋的新雙子星, 因為是海砂屋重建, 不另外收錢, 沒有灌公設的必要, 所以公設比只有19%, 一樣符合法規以新雙子星為標準, 大樓建案起碼有15%的坪數是為蓋而蓋浪費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