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商圈停機車要收費,這合情合理,但要是像新聞稿講的那樣,
以後連自家巷弄都要收費,這對許多人而言等同於增加機車的持有成本,
那目的又是什麼?
如果是要改善違停亂停,那這招只有在本來都市規劃就比較好的地方才會有比較好的效果
。
在都市更新、停車場還沒有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情況下會有太多車找不到地方停,
最後他們還是會隨便找地方停,然後膽戰心驚的怕人來拖吊,
因此這樣做也未免走得太快了吧?
如果是要讓使用公共區域的人都公平的付使用費,那這應該從中央統一制定法規管理,
或著乾脆提高汽機車的稅率,台北市憑什麼先向市民開刀?這樣不是對全國人也不公平?
再說台北市現在有些公共場所都有單車停車格,你若堅持「全面」落實使用者付費,
那怎麼沒看他推政策向這些單車收錢?說穿了不就是欺負有車牌可以追查的人嗎?
如果是要改善路上擁擠的狀況,那已經有車的人反正停家裡、停外面、停目的地都要錢,
這也不足以影響他是否騎車上路的決定啊~
說來說去,這樣做的主要效果大概就只有藉由增加台北市居民持有機車成本,
逼人少騎車少買車,不管要去哪裡都搭公共運輸,
但是我覺得以代價而不是利益的方式來推動這種政策實在很靠杯。
憑什麼一定要叫我去搭公共運輸?自己駕駛跟搭乘公共運輸的需求又不同。
這就像你要吃外食還是自己煮飯填飽肚子一樣,你讓人煮飯變更貴,這可不代表他去吃外
食就會心甘情願啊~
騎機車是想自己駕駛的人之小確幸,你硬要叫我每年多花超過 7000 才能繼續持有就是不爽啦。
再加上我們又不是只需要去大眾運輸能到且營運能攤平成本的地方。
而且現在還有很多地方因為過去建築規劃太放寬限制,或是種種原因導致公共空間就是不足,
硬要大家改成像日本那樣公共運輸+步行的方式,那路人也不見得好走。為什麼不多等個 10 ~ 15 年,
等更多雙北的建築都更完成、更多違建拆除,釋出更多步行空間之後再來推這方案呢?
至於以什麼「沒有一個先進城市像台北一樣那麼多機車」更不是提高機車持有成本,降低
機車總量的好理由。
台灣機車會多,不完全是過去公共運輸不發達或機車很方便,有重要的原因是從氣候、
國土面積、過去建築物週遭公共空間大小等角度來看,想自駕的人只要不想或不能開車,
那就是很適合騎機車通勤。
今天就算從中央全面調高機車的稅率,台灣人有機車的比率還是會比其他國家高啦。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在幾年之內就長得跟別的都市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