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服過兵役的應該免除這項規定,沒有道理浪費人生一年到兩年還要被剝奪健保
那種嫁去外國的女性可以先實施應該沒有問題的。
另外應該也要看對象實施,凡是美國特定科系的留學生或是工作專業人士應該也要免除
這項規定,說實在台灣未來也是靠這群人在撐,什麼研發技轉,都是靠這群人辛苦去學
去摸索換來,虧待這些人以後只是讓這些人更不想回來。
就跟年金改革不應該砍大學教授是一樣的道理,高端人才這麼稀有結果跟國小國中高中
這些較低端的老師職業一起照辦,台大排名就繼續往後排吧。
改革很好,但應該分級實施,嫁去國外的,藝人,非STEM專業的早就可以做了,因為
這些人對未來也沒有太大的幫助。
一刀砍? 那就擋住外面的人才繼續往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