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18年12月24日
2.完整新聞標題:
軍官妻出牆大20歲學長 被哄「愛愛大力撞」免怕懷孕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宏舜)北部某醫院一名女醫檢師外遇大她20歲的張姓學長,兩人互喚「老色鬼」、
「小乖妹」,多次滿足彼此性慾。女醫檢師擔心懷孕,張卻哄她「(孩子)我們愛愛用力撞擊
就掉了」。女醫檢師的婆婆發現她手機出現「我很喜歡妳、很愛妳」簡訊,還撞見兩人一起
晨運,當軍官的黃姓丈夫才知戴綠帽。
黃提損害賠償訴訟,向張索償60萬元,地院卻判他敗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定張侵害
黃配偶權,衡量黃是中尉軍官,而張姓檢驗師已從醫院退休,現到私人健康事業公司任醫檢
師,判張賠40萬元確定。
黃姓中尉表示,他不過問、干涉妻子的交友,但2014年中,父母卻告訴她妻子的LINE有曖昧
簡訊,之後妻子對他的態度丕變,動輒爭執,甚至要求離婚。
黃察看妻子的LINE內容驚愕,妻子不但跟對方說「老色鬼,超想您的」、「我為你犧牲很多
,為你,我忍受公婆,被公公唸,和先生翻臉」、「想您,老色鬼,我帶給您無盡的歡樂」
,張姓醫檢師也回覆「您不是說您是正常女人。您不是喜歡做嗎?」、「孩子吃墮胎藥即可
。其實也不需怎麼拿掉,我們愛愛用力撞擊就掉了。」。
張辯稱LINE對話證據是假的,還說黃與妻子婚姻關係疏離,從來不照顧妻小,鮮少支付生活
費。張稱,他和女醫檢師有共同的話題,她說丈夫在結婚後從不願意行房,感到委屈、孤單
,他才在網路上開玩笑,排遣鬱悶。
黃駁斥指自己的薪資帳戶全都交給妻子保管,自己每個月只留3千元花用,是張介入他的婚
姻後,妻子才和他疏離;他反問「我和太太的婚姻生活如何,關你什麼事?」。
高院傳黃妻作證,黃妻只說「聽過張的名字,我不認識他」、「連普通朋友交往都沒有,就
只是知道這個人而已」,對法官詢問的問題審避重就輕。
婆婆作證時則說,當她發現媳婦的手機有曖昧簡訊時,告誡她不可破壞家庭,媳婦卻兇說「
這個家我早就不想要了」,而張姓男子任還曾登門送九層塔。
高院認為,張姓醫檢師和黃妻的往來已非正常分際,就算辯稱黃姓夫妻失和,但他們仍是夫
妻,黃的配偶權不能被侵犯,判賠40萬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554971
5.備註:
只有炮聲四野迴盪 軍官被醫師夜襲成功 謝謝您為國辛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