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魯在知名速食店當大夜班廚房人員,
因為真的覺得工作太累了,而且已經找到新工作了,所以打算辭職,
可是問題是現在根本找不到人,
原本九月多有一個大夜班離職,那個時候照理說就要再找一個人了,
因為目前大夜班就我和一個晚班的人暫時撐著,
結果好像等到10月多才開始找人,
然後在這期間我都有反應過班太多太累了,但是卻都沒有改善,
是等到我說確定要離職了,主管才說那好吧一個禮拜上四天班,
結果今天副店長問我說離職的事情,我就說我確定要離職了,
然後副店長就爆氣了,說:幫我幫的還不夠多嗎?
但我心裡不舒服的是,我在這幾個月都說班排少一點,結果都沒用,
最後說到不想說才想說找新工作,而且大夜班對還在讀書的我真的好像不太好,
然後現在店裡是說我最起碼要做到一月底,但問題是我不確定新工作會不會等我等這麼久= =
請問他們這樣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