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臉書] 黃珊珊

作者: ooooooh (我們不是一無所有)   2018-12-26 01:48:08
※ 引述《johnny790218 (全知)》之銘言:
: FB內容:
: 有人問我對台北大巨蛋的看法
: 其實十多年前我召開公聽會邀請棒協及職棒和各界專家討論台北需要什麼樣的巨蛋
: (因為當時遠雄跟建築師鬧翻 原設計不能用)
: 遠雄之後登了半版廣告罵我(只影射黃姓議員 不然我一定告他)
今天的巨蛋的重點還有問棒協嗎 XDDDDD
: 但是市府(尤其是李述德)非常認真地幫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也變更整個巨蛋計畫
: 遠雄從頭到尾就相信只要蓋下去政府就只能任他擺布
: 前面這個過程就可證明他們只想拿標案
: 拿到標案就只想把商業設施擴大 想怎樣就怎樣
: 看準政府只能配合他變更
北檢不是對李述德刑求十年嗎? 雖然好像也沒有真的執行?
: 但是郝龍斌在議會決議遠雄違約應予解約的前一兩天
: 剛通過都審十幾天就發給了建造執照
: 市府當時說很多理由
: 我覺得 建照只是市府不想解約的把戲而已
: 問題就是遠雄拿到建照後 完全不按建照圖說施工
: 邊施工邊辦理變更設計 所有的事都想先上車後補票
: 郝市府也沒有一個人敢出聲 監造人也有很大問題
: 到柯文哲上任後 所有的變更設計都未經同意
: 市府只能要求停工審查變更計畫
: 遠雄就開始各種抗爭與輿論操作
: 沒想到碰到大鐵板
: 遠雄這才乖乖就範 乖乖送審查
: 大巨蛋在結構體都已經興建完成 要拆除的機率不高
: 時間是拖到遠雄的經營權(BOT是算年限的、越晚完工就越晚賺錢)
: 現在只有認真的把關公安審查、包括疏散與結構安全
: 安全是不能用協商的 專業審查是唯一的路
: 不要小看柯市長的決心 他不可能違背自己的堅持
我還是想問.............
遠雄這種的廠商
不照圖施工 先上車後補票 變更設計 談判過程完全不退讓減輕量體
為甚麼還要讓他賺錢? 依照https://youtu.be/4KzDIfva2kg
有話好說裡面的說法, 從四十分鐘處開始
如果賠錢, 但是拿回來巨蛋的權利, 不讓遠雄賺錢
長遠來看台北市還是可以賺到錢啊! 畢竟那塊地就是有很高的商業價值...
北檢究竟辦了什麼? 監察院的糾正究竟有沒有後續??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12-26 01:48:00
郝龍斌真的超棒喔 一堆智障9.2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12-26 01:49:00
想得很美好 但請看看這四年議會 kmt29席 解約的錢 你覺得kmt會同意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12-26 01:50:00
沒有啊 所以郝龍斌就變立委落選人 基隆人還是有眼光只是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洗白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18-12-26 01:52:00
簡單說 法律是照顧壞人用的 大家忍忍吧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18-12-26 01:55:00
大師兄 會阻饒台北市進步的只有DPP而已 2020一起補刀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26 01:57:00
阿問題是你解約要賠一屁股債吧 賣地是一回事啊你不能把賣地算的賠償的部分吧 地本身就在了
作者: visda (cano)   2018-12-26 02:09:00
笑死,找人經營最好是問題啦,如果是問題,遠雄巴不得解約,沒違約金也要解,就是商業價值很大遠雄才做的好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12-26 02:09:00
解約賠償看誰的責任啊 為甚麼預設就是市府要賠
作者: visda (cano)   2018-12-26 02:11:00
全拆就是設停損,一樣一筆費用,但有沒有比給遠雄無權利金營運那麼久來的划算就要精算才知道,如果有,拆了又何妨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26 02:12:00
不是預設立場 是沒有必要去賭 這是最後不得已的選項你就這麼肯定市府單方面解約會勝訴嗎
作者: visda (cano)   2018-12-26 02:13:00
我是覺得繼續卡,讓他花錢繼續維護,以此當作籌碼逼他吐一點權利金出來比較有機會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26 02:13:00
柯P他怎麼可能會先考慮全拆 全拆一定是最後不得已啦
作者: sdolphinyo (史哆芬喔)   2018-12-26 02:14:00
如果法院是台北市開的你說的才有可能 不過現實不是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26 02:14:00
經營更是問題啦 找人接不是按個鈕就能解決的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12-26 02:14:00
那就不是理由 就不用一直拿來講 律師評估大概都知道可能責任分攤 不是賭博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26 02:15:00
所以還是要賠不是嘛 這樣不就雙輸
作者: visda (cano)   2018-12-26 02:16:00
誰說了柯p考慮要全拆?拆這個選項能成的條件就是我前面說的,不符合當然不拆啊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12-26 02:16:00
我也沒資料 所以不會像你肯定地說市府要賠錢也不會肯定地說市府不會賠錢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8-12-26 02:17:00
責任分攤 地上建物是遠雄的 結果清算以後不用賠錢應該不大可能吧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12-26 02:19:00
那就是到了解約那時候的評估 而且柯文哲過去的考量
作者: visda (cano)   2018-12-26 02:19:00
噗,找人接是問題?全台灣地價最貴可以媲美曼哈頓的精華區的營運權找人接會是問題?我快笑死了,全台北相似設施賠錢的只有一家,叫做京華城,因為沒有捷運,其他每間賺到翻過來,找人接是問題,我快笑死
作者: CelestialRel (Life Circle)   2018-12-26 02:38:00
簡單來講柯文哲需要這顆蛋完成當政績來選總統啦而且某方面來說,議會肯定卡著不讓他拆,藍綠都想攻擊柯文哲這塊,給解約豈不好處都讓柯屁拿光?花錢消災永遠是處理事情的完美解不然幹嘛換掉林洲民?他就主拆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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