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街口帳戶互轉資金 最快明年上路
建立時間:2018/12/26 12:36
一卡通、街口、歐付寶等電子支付盛行,但因不具有銀行執照,無法直接加入財金公司的會
員,直接透過財金公司清算。而今日立法院修正銀行法,將銀行法第47條之三修正,將原條
文的「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的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文字,「銀行間」修正為「金融機構
間」,影響所及,包含Line Pay、街口、歐付寶等這些由科技業者跨足,不具銀行執照的電
子支付業者,都可直接加入財金公司的會員,影響所及,民眾未來要將自己一卡通帳戶內的
儲值金額,直接轉到他人街口帳戶內,均可搭上特快車,即時轉帳成功。
此修正案由立法委員江永昌、施義芳、郭正亮等提出,在今日立法院財委會上協商,經與金
管會主委顧立雄、央行副總裁嚴宗大磋商後,做出此修正。立委表示,目前辦理我國銀行間
資金移轉帳務的金融服務事業為財金公司,現行財金公司僅辦理銀行間的資金移轉,包含信
合社、農漁會、票券公司、信用卡公司及中華郵政都不是財金公司會員,因此修正此條文為
「金融機構間」以符合實務運作現況。
不過受惠最大的反而是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業者,如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等,及街口、
歐付寶等,顧立雄解釋,因現行這些沒有銀行牌照的電支、電票業者,在進行資金移轉時,
必須透過「代理銀行」來辦理,代理銀行再透過財金公司,進行不同銀行間的資金移轉,如
到另一個電支業者的代理銀行手上。
顧立雄並透露,「未來要將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法合併成同一個法」,現行制度是分為電子
票證業者(如悠遊卡),可以儲值,及電子支付業者(如一卡通),可以進行支付,但金管
會正著手將兩個不同法合併為一條,「以後只會有電支業者,沒有電票業者,電票就變成電
支業者」,至於電支業者可以進行何種業務,則要看資本額而定。金管會預計在明年立法院
第一會期將此案送進立法院審核,最快明年上半年就可通過。(王立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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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表示,未來將把電支、電票兩個不同法源,合併為同一法源。資料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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