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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控報導、照片不實 高院仍判中時賠50萬並登報道歉
2018-12-26 15:4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時報被控2015年報導當時競選立委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
昌的岳父,在中國山東投資開工廠,黃認為報導不實,甚至用別人的工廠照片來張冠李戴
誣指他,怒告中時、王姓副總編輯共求償5百萬元。台北地院今年3月判中時及該副總編輯
應連帶賠黃50萬元,並在自由等3報登報道歉,中時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維持一審
判決,將上訴駁回,仍判中時、王姓副總編輯應連帶賠黃50萬元,及登報道歉,可上訴。
判決指出,中時在2015年12月27日的A4版報導「中天直擊:岳父設汽車零件公司 黃國昌
謊言被戳破」、「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戮破?」的新聞,指當時參加第九屆立委選舉
新北市第十二選區候選人的黃國昌岳父高熙治在山東龍口縣,投資上億元農業園區,還蓋
了一間佔地3千坪的工廠。
但黃國昌駁斥,指岳父高熙治未曾在龍口投資上億元,所謂農業園區只是果園及農舍,並
無大型廠房等設施,而岳父雖曾在當地設立「熙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已於2010年間因
從未營運遭註銷登記,且所刊登的照片為「龍口市水利建築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的照片,
和他及家屬無關,指中時報導企圖造成讀者誤解,已侵害其名譽權,對中時和王副總編輯
廷帶求償500萬元。
不過,中時否認損害黃國昌名譽,辯稱當時擷取採用中天電視新聞相關報導畫面等,主觀
上無過失犯意。但台北地院認為中時若稍加查證應可辨識出來,難認已盡查證義務,判中
時和王副總編輯須連帶賠償黃50萬元,並登報道歉。中時和王姓副總編輯均不服,上訴高
院。
高院審理認為,中時相關報導確有不實,從文字,或經過放大或加色處理,連同廠房照片
,佔該版版面逾2分之1,容易讓讀者產生高熙治在山東龍口市投資的公司,確有如該照片
所顯示規模的廠房設備,而有欺騙社會大眾言行的錯誤聯想,足以貶損黃國昌的社會評價
,也認定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有損害賠償責任,今維持一審判決,將上訴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