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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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會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法官不排除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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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18:25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財團法人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三基金會,今年6月29日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共九千萬元財產均禁止處分,三基金會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首度開庭,
基金會律師團請求合議庭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釋憲,黨產會委任律師翁國彥要求勢必公開
辯論再由合議庭評議。法官畢乃俊諭知候核辦。
處分書指出,欣裕台公司在2015年各捐助三千萬元,成立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
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等三基金會。時任黨主席朱立倫曾於2015年11月25日公開說明:「…
…那這個屬於黨捐贈的基金會,當然先由黨務幹部來負責擔任董監事」等語,可證實三基
金會實由國民黨授意捐贈而設立。
處分書指出,民族等三基金會僅得動支之財產為國民黨透過欣裕台公司捐贈之各三千萬元
設立基金所生之孳息;且國民黨黨職人員以無償或極低對價提供基金會勞務;又三基金會
都設址於國民黨中央黨部,無償使用其辦公處所,由此證明三基金會在財務方面是受國民
黨的實質控制。
三基金會不服提撤銷訴訟。法院今下午開庭,基金會委任律師指出,是基於企業社會責任
成立的獨立法人,章程目的是為公益,設立目的與捐助人(欣裕台)股權信託契約無違;
且黨產會監督重點在於「資金運用」而非「資金來源」。
基金會律師表示,基金會董事異動與國民黨人事更迭無關。國家發展基金會董事八成沒有
國民黨職務,而民族、民權基金會有四成董事沒黨職。章程也規定,本金三千萬元不得動
用,業務是由董事會決議運作。人事、財務、業務方面都獨立運作,非附隨組織。
翁國彥反駁,三基金會業務單純、沒做公益,自己承認沒有支出,如果有做公益的話,為
何沒支出?董事名單有兩個名字反覆出現,國家發展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李四川是國民黨秘
書長,交接給相同職務的莫天虎;民族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林祐賢是行管會主委,交接給相
同職務的邱大展。「世界上沒那麼巧的事情!」黨務和職務有關聯性,一棒接一棒。黨主
席掌握人事決定權,把手伸進去,這就是附隨組織。
律師團認為,黨產條例第2條、4條第1、2款,違反憲法明確性原則。第8條第5項、第14條
違反比例原則,另侵害司法權核心之保全制度(釋字585號參照)。黨產條例與本案相關
法條,違法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4項及憲法第7、15、23條。黨產條例實質上僅針對國
民黨個案立法,違反平等原則。
法官詢問基金會律師是否希望聲請釋憲?律師回答是,翁國彥則表明若法院裁定停止審理
,將提抗告,且希望裁定前讓雙方先辯論,並請對造先舉證,特定哪些條文違憲。法官諭
知下次開庭先處理是否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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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這要怎麼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