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服務費列工資 勞動部:需審慎評估

作者: asd245438 (不要問,一切都是幻影~)   2018-12-27 20:48:10
媒體來源:中央社
服務費列工資 勞動部:需審慎評估
立委提案將服務費、清潔費納入工資,勞動部回應說,現行規定工資定義是「概括性定義
」,如果採正面表列或列舉方式,將特定給付項目名列條文中,恐影響勞工權益,需審慎
評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就「華映無預警停工之員工
權益」、「外籍勞工警戒指標與在台工作年限規定」及「禁止4萬元以下薪資面議施行至
今之檢討與調整方向」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會中,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蔣乃辛等20人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強
調為了規範現行市場商品售價加計服務費為總額的經營方式,並促進服務業的勞動權益,
新增服務費及清潔費為工資的一部分,並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條條文。
對此,根據勞動部書面報告,勞動基準法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勞雇雙方約定勞動條件
不得低於該法。
勞動部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定義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
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
給與均屬之」。
勞動部說,不論雇主給付的名目為何,凡屬勞工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均屬工資。勞基
法條文內容以「概括性定義」方式規範,如採正面表列或列舉方式,將特定給付項目明列
於條文當中,雇主恐為規避法定義務,任意變更工資給付內容或名目,進而影響勞工權益

勞動部表示,台灣工資是由雇主給付,其數額由勞雇雙方約定,考量工作時間的多寡以及
勞務的繁重程度,而給付相對應的報酬,但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消費者自行直接
給與勞工的小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非屬工資,雇主仍應另行給付勞工工資。
勞動部強調,如明定消費者給付的小費為工資,得列計於基本工資當中,之後雇主給付工
資的時候,將可以優先排除小費金額後,再給付差額補足到基本工資即可,對勞工的權益
未必有利,建議仍應審慎評估。(編輯:翁翠萍)1071227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1227003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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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7-12-27 20:48:00
資動部
作者: azrael1011 (AZreal)   2017-12-27 20:48:00
....所以各種其他名目都列入工資?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8-12-27 20:49:00
反觀修改勞基法 資方叫你改 立刻就改
作者: azrael1011 (AZreal)   2018-12-27 20:49:00
這應該會搞到很多人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8-12-27 20:49:00
扣除小費後再補足工資,脫褲子放屁嗎
作者: YLTYY (winter)   2018-12-27 20:51:00
資動部正常發揮
作者: hyde711034 ( 不合時宜)   2018-12-27 20:56:00
我已經可以想像永遠服務業起薪都是基本薪資 然後跟你說我們每月還有服務費可以分紅 2000~XX 反正隨便他說
作者: Reichelle (Reichelle)   2018-12-27 20:59:00
勞動部你知道我們經理說服務費是我們的薪水嗎???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8-12-27 21:02:00
勞動部真不虧是資方狗!
作者: Reichelle (Reichelle)   2018-12-27 21:03:00
勞動部你知道國外的服務費是給勞方跟資方沒關係的嗎??
作者: dog990999 (姆咪心動動)   2018-12-27 21:16:00
這次要給支持 沒搞好老闆鑽到漏洞又藉機漲價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8-12-27 21:29:00
是該修法有收服務費的要發給勞工吧智障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12-27 21:40:00
慘了慘了 要奉旨扣薪了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8-12-27 21:44:00
老闆有老闆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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