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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列車事故司機員尤振仲記者會,28日上午10點在紅樓202室舉行,但司機尤振仲本人
並未出席,而是委託律師代為發布聲明,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聲明內文如下:
一、 此次普悠瑪事件攸關全體人民的安全,甚至現在仍然有許多普悠瑪列車正在行駛,你
我的家人都有可能坐在上面。我是一名駕駛員,只能盡量就我的第一線駕駛的經歷作說明,
但究竟列車機械設備的故障情形如何,只能仰賴專家的判斷。針對行政院調查小組的第一次
跟第二次調查報告的結果,有許多與我認知不同的地方,我掙扎了很久,還是決定鼓起勇氣
,在已經公開的資訊範圍內,提出以下幾點想問題與說明:
(一) 當日列車過武荖坑橋後,按照該路段速限,我將電門把手放置在刻度時速82、83公里
來降速。但調查報告卻指出,電門把手從我出羅東站後直至出事前,都放置在刻度時速140
公里。
(二) 意外發生前,我持續嘗試排除故障,最後一次復位完成後,我轉身隨即發現列車速度
異常,為避免列車直接撞上月台造成更大損傷,因此,我緊急做了緊韌動作,試圖讓列車傾
倒出軌。但調查報告指出,沒有任何煞車跡象。
(三) 聯合報新聞網流出的行調通聯紀錄,調查報告中寫的通聯紀錄,以及我記憶中的通聯
過程,存在許多重要關鍵之處有所出入,我懇請當局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行調通聯紀錄錄音
檔,以及完整的事故訪談紀錄,供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通聯狀況與訪談的原貌。
(四) 我還有家庭要顧,不僅深怕錯過子女的成長,也害怕父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
我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開玩笑,我實在沒有任何需要超速而甘冒如此風險的動機。因此
,我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二、 自10月21日事發至今,對我來說,每一天都是痛苦與折磨,我知道,我的道歉無法挽
回什麼,但請容許我再次對於罹難者、傷者、以及家屬們,說一聲對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這次意外,是所有當日6432乘客、家屬以及我此生心中永遠無法磨滅的傷痛,我道盡事實,
說明真相,承諾絕不會逃避,我懇求,本次事件的調查,千萬不能以利益高於人命的考量出
發,更不能先射箭再畫靶,我由衷地希望能還原真相,未來能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乘車環
境。
三、 最後,真的很感謝罹難者家屬、乘客、社會大眾以及媒體朋友們給予我的關懷和鼓勵
,謝謝大家,我會勇敢的走下去。
會後媒體提問,是否有高層下指令說要開到終點?尤的律師表回答,目前沒有聽到這個問題
,從調查報告中的通聯記錄可看出,所有人員的指示都是先繼續行駛。溝通上的巧合可能造
成誤會, 變成無法停車,以至於開到新馬站那邊的時候發生意外。
律師表示,調查報告與尤振仲印象最大的不同,就是ATP是否關閉。律師呼籲,公布當時錄
音,還社會一個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