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OMing (敏)
2018-12-28 21:00:57※ 引述《radiohead56 (LoSerfatnerD)》之銘言
: 到底是誰發明的
: 人家歐美都叫drugs 叫藥物
: 連同管制藥物一起管制
: 但是中華民國卻是跟分成「毒品」跟「管制藥物」
: 那些被分到「毒品」的藥物,一二級大部分都沒有處方籤
: 頂多鴉片類有管制藥物
: 也只有三四級有或是醫療研究
: 中華民國反毒政策真的很失敗
: 到底是誰發明「毒品」這兩個字,打沒有用的反毒戰爭,做一堆無意義的宣傳教育咧
?
: 有沒有掛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997586.A.435.html
物品
應該是同義複詞
在日文里 跟中文詞倒過來
稱 品物,
此外,中文里
毒物 跟 毒品
小物 跟 小品
一樣的字義組合
只是詞面不同
卻有各自不同的指涉
(未完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