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有通話記錄了
放到網路上 例如youtube上讓大家聽就好了
(一個手機播放 一個手機錄 然後上傳)
不管是潘男還是游男 聽聲音肯定只有一位
打這通電話 接電話的人也一目了然了
一翻兩瞪眼 不用模糊焦點了
以這通電話打的人為準
這樣就不用糾結guruguru是誰或是共用了
※ 引述 《cherrywo (小木偶)》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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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埔秩字第4號刑事裁定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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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段裡面有清楚寫道,警察找到游男是透過網路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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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RuGuRu發文紀錄,其中有一篇徵屋紀錄有清楚記載游男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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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透過該篇資訊連絡到游男請他來作筆錄,並且函送給南投地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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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游男於法院審理中辯稱GuRuGuRu不是他本人,至於租屋板文章的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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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是留他的,他本人並不清楚,可能是因為他曾經在租屋板有留過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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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他人看到而盜用他的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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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並不採游男的辯詞,認為從GuRuGuRu發文紀錄和出入境紀錄以及FB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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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互對照認定GuRuGuRu為游男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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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警察和法院判斷的基準在於過去GuRuGuRu的文章紀錄,並沒有以公文函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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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站方提供帳號申請人的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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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判斷方式確實是有漏洞,不過從徵屋的文章和游男的辯詞就可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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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男的辯詞漏洞百出,不是你本人要租屋別人幹嘛寫你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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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法院說不知道為什麼資訊被寫上去,然後又發信給其他版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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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不熟PTT請友人代PO,整個說詞反覆矛盾根本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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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從目前所獲得的資訊可以知道,應該是游和潘共用這個分身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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