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95768 (清しく正しくお宅)
2018-12-29 20:29:33最近豬瘟在報的時候妓者老是在教大家分辨生肉不行、肉鬆不行、罐頭可以等等
但是明明關務署的公告指出: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限量表
一、農畜水產品及菸酒類貨品
三、活動物及其產品禁止攜帶。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及動物
產品,以及經乾燥、加工調製之水產品,不在此限。其中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
例規定之犬、貓、兔,不受限量六公斤之限制。
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裡面提到任何動物產品都要經過申請與檢疫才能進入
以及第 38-1 條
私運未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檢疫之檢疫物,及來自國外之車、船或航空器所
載之殘留肉類及其製品,不得攜帶著陸;著陸者,應予銷燬。
簡而言之就是任何的肉類,不論生熟、不論是否加工,未經申報檢疫一律不准入關
那這樣妓者大人們整天還在報鳳凰捲不行、什麼不行、什麼可以不是已經直接違法了?
查點資料很難? 還在那邊講得頭頭是道,有沒有這種光怪陸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