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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離岸風電籌設許可中央地方互踢皮球?彰化最新說法…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2-31 12:23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
不僅「卡關」還互踢皮球?針對4家離岸風電開發商,希望趕在元旦過後第1個上班日即1
月2日,拿到在彰化沿海開發離岸風電籌設許可證,經濟部能源局要彰化縣政府願意通過
複審同意涵,才要核准發照,彰化縣政府態度十分堅定,強調意見已經在元旦連假休假前
1天即12月28日已回覆,就是「籌備創設審查,無涉本府(指彰化縣政府)職權」。
縣府建設處長兼代理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劉玉平表示,有關核不核准離岸風電開發籌設
許可證,12月28日回覆中央意見是最終意見,不會再表達任何意見和立場,1月2日更不會
有新的意見出現,中央一直要縣府表達意見,縣府早表達過核不核准創設審查,並非縣府
職權,但是中央要縣府表達意見,縣府也表示過相關意見,有表達了意見就不會再表達任
何立場。
劉玉平指出,中央要縣府覆查同意函,這是能源局的看法而已,所有離岸風電開發許可
審查的單位裡面,縣府只是其中一個單位而已,還包含委員和很多的相關單位,每一個委
員和相關單位都可以表示意見,沒有所謂的所有的委員和單位都要全部同意才能核發許可
,「從來沒有這樣的規定過」。
劉玉平說,能源局要不要核發許可證的依據,以及要適用哪一種躉購費率,這是能源局
的職權,縣府會尊重。
1月2日是離岸風電開發商要拿到於彰化外海開發風電籌設許可證複審同意函的最後期限
,要拿到複審同意,4家開發商包括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海龍、中鋼,
日後完成併聯送電、賣電給台電的費率才能用每度5.8元的躉購費率計價。
萬一限期之內還是拿不到複審同意,日後開發商適用躉購費率勢必大幅低於每度5.8元,
如此一來,地方到中央各有不同層面的影響與衝擊,就開發商而言,壓縮利潤空間提高營
運風險;就中央來說,降低用全民納稅人的錢去彌補台電虧損;就縣府來看,若開發商撤
離,離岸風電開發中斷,少了工程簽約的印花稅收和併聯送電後營運收入的稅收,首當其
衝是108年度歲入預算金額會減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57914
5.備註:
感覺就只是能源局自己也沒搞清楚紅框那邊到底怎麼運作
彰化縣9月就同意進審查了
所以才有11月12日這個新聞稿:
"經濟部:離岸風電開發商籌設許可都在審查中"
內文經濟部自己也說執行進度順利並無卡關
彰化縣政府這種回法就是無意見而已,流程走到這他確實不需要簽什麼同不同意
我猜是能源局自己公文沒擬好,過度解釋紅框內的流程
要委員和相關單位複審簽下同意函幫忙揹書喇
本島政權的公務體系,笑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