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戶政通知他當爸 真相竟是這樣

作者: Eliphalet (我大聲講嘢唔代表我冇禮)   2019-01-01 09:17:38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戶政通知他當爸 真相竟是這樣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bit.ly/2BSqpJ0
吳姓女子離婚後跟張男再婚,婚後近9個月就生下女兒,報戶口時戶政人員回推受孕日期
,認為生父應是前夫謝男,因此通知了前夫,前夫得知後怒告兩人通姦,吳女、張男偵查
時自白,承認離婚前就有性關係,一審雖改口否認,但仍被判處3月,可9萬元易科罰金,
上訴後,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指出,懷孕週數是自生理期第1天起算,並非認定受孕期日,
而吳女受孕日期是在離婚後,因此新北地院二審認為就算兩人曾自白,也與事證不符,改
判無罪;尚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姓女子(30歲)2010年跟謝男(30歲)結婚,日後卻感情不睦,吳女長期不
回家,謝男懷疑吳女在外已有男友,雖吳女否認,但兩人也為離婚對簿公堂,經法院調解
才在2016年8月24日離婚,並在9月1日完成離婚登記。
離婚不久,吳女又與早已相識的張男(28歲)結婚,經懷孕37週又4天,而在隔年5月3日
生下女兒。報戶口時,土城區戶政人員經推算,認為吳女未離婚前就已懷孕,因此認為小
孩生父應該寫吳女前夫謝男。
謝男接到戶政機關連絡電話,回想那段時間未跟吳女有任何性關係,此時吳女也親自聯絡
謝男,說那小孩是現任丈夫張男的,不是謝男的,謝男因此認為自己戴了綠帽,怒告兩人
通相姦。
檢方偵查時,兩人坦承早經朋友介紹認識,張男也知吳女有婚姻並有小孩,又檢察官提出
女嬰出生證明、調查局DNA鑑定,也經隔離訊問吳女、張男,兩人均承認在2016年8月上旬
就有性行為,進而遭依通相姦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新北地院一審時,吳女、張男改口否認通姦,希望法官能開庭讓他們陳述意見,還提出婦
幼診所診斷證明,強調小孩受孕是在吳女調解離婚8月24日之後的8月28日受孕,因此並未
觸犯通相姦罪。
不過,一審考量兩人已在檢方自白,還當庭表示要跟前夫談調解,認為兩人在吳女離婚前
就通相姦,棄婚姻忠誠而不顧,現又否認也未和解,各判處3月,可9萬元易科罰金。
但吳女、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仍強調兩人在吳女離婚後才發生關係。二審考量診斷證明
書指出吳女懷孕是37週又4天,也強調胎兒懷孕週數是以吳女最後一次生理期8月13日開始
計算,並非用小孩出生日隔年5月3日往前回推,檢方認為8月13日是受孕日並不正確。
由於醫師診斷說明吳女受孕日是離婚後的8月28日左右,因此就算吳女、張男曾自白,也
與專業醫師所述事證不符,改判兩人無罪;全案尚可上訴高院。(孫友廉/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d6tEBXj.jpg https://bit.ly/2VjuOO4
吳女與張男替孩子報戶口,戶政人員推算認為孩子的生父是吳女前夫。示意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1/1490912/
5.備註:
......
作者: actuy (苦露茶)   2019-01-01 09:19:00
那婚後五個月生的腫膜算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19-01-01 09:20:00
優格中槍
作者: engfen (Christoph)   2019-01-01 09:23:00
戶政人員多此一舉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9-01-01 09:27:00
驗DNA不就知道了?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9-01-01 09:27:00
法官跟本不想管這種事戶政是依法辦理
作者: citywanderer (秋意漸濃 小心禿頭)   2019-01-01 09:27:00
戶政人員看來可以當婦產科醫師了
作者: popeyewowo (紅塵阡陌)   2019-01-01 09:31:00
戶政人員要不要改當柯南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9-01-01 09:32:00
講那麼多做啥?說他通姦就通姦,大人,快鍘他…
作者: p1227426 (詹)   2019-01-01 09:34:00
戶政就登記就好 還多嘴 常看到這種情形吧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9-01-01 09:54:00
民法有婚生推定的條文,這會影響被推定為生父的前夫,戶政人員當然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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