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muit (眼眸之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銀行搶案不只搶匪有罪 撿錢也有事!司機暗槓10萬被送辦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9/01/01 11:53
: 並追回300餘萬元贓款,警方事後清點時發現贓款有不明短缺,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原
: 來有10萬元被1名徐姓男子(63歲)撿走,因徐男未立即報案及歸還,已被警方依侵占遺
: 失物罪嫌函送法辦。
原文部分恕刪,
小魯好奇阿,如果這位阿杯立刻報案歸還,他可以跟銀行討%數嗎?
依照法律上遺失物可以跟失主索取十趴,十萬的10%好歹也有一萬塊欸,
因為印象中法律雖然有規定,但用這來索取費用好像有點不是很道德,
這次的案例如果阿杯馬上拿去警察局說遺失物,阿盃能拿到十萬塊的十趴嗎?
有沒有懂法律或法律系的鄉民可以解惑一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