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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性交易不同意SM!嫖客綑綁應召女強灌浣腸挨告
2019-01-01 13:44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潘姓司機,網路召來女子「阿美(化名)」到汽車旅
館性交易,但未告知阿美,就拿童軍繩綑綁對方手腳,嚇得女方尖叫,潘更以膠帶貼住被
害人嘴巴,強灌浣腸劑、潤滑油,並打被害人耳光、再以假陽具硬「上」,強插肛門、陰
道,大玩SM性虐遊戲,事後挨告性侵被女方釣出報警逮人,潘男辯稱SM都是性交易範圍,
並賠償30萬元給被害人和解。但法官認為被害人同意性交易,但並不等於同意被性虐待,
仍依性侵罪將潘男判刑4年6月,扣案假陽具沒收。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潘姓司機,每隔兩、三個月就透過網路尋找性交易對象,前(2017)年5
月31日,潘男以「LINE」和女子阿美約定以一次1 小時新臺幣350 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
潘男為滿足特殊性癖好,自備假陽具、膠帶、童軍繩、浣腸劑、潤滑液等物品,於當天19
時54分許,先進入「花鄉汽車旅館」開房間,等阿美進入房內時,潘男要求加1小時的性
服務,阿美應允後,潘男即給付7000元給女方。2人沐浴完畢 ,潘男突然迅速撲向阿美,
且未事先告知、徵求被害人同意下,即取出藏放在床墊下之膠帶,將阿美雙手反折綑綁在
後,並以膠帶封黏其口部 ,不顧被害人害怕,扭動身體欲掙脫、不欲再繼續進行性交易
,更持童軍繩將被害人雙腳分別綑綁在左右床角,使被害人呈「人」字形,無法閃避、掙
脫u[;m後,另取出浣腸劑灌入被害人肛門,再以塗抹潤滑液之假陽具輪流性侵被害人,最後再
自己對被害人性交。
被害人因疼痛而發出聲音、扭動反抗,遭潘男毆打左臉巴掌2、3下,性侵得逞。被害人表
示被強灌浣腸想大便,潘男才鬆開被害人繩索、嘴巴膠帶,並說「作一小時就好」,逕自
從被害人皮包又拿回3500元(此部分涉強盜罪嫌,經檢方不起訴)。被害人離去後,向友
人求助,陪同驗傷報警。
被害人為討回公道,事後改以「亮亮」化名,於同年6月8日釣出潘男性交易,暗中報警逮
人。
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辯稱以繩索綑綁、強灌浣腸、假陽具侵入肛門、陰道等都是性交易
範圍。
不過,法官認為潘男犯行明顯逾越社會上一般人對於所謂性交易內容之認知,甚至不乏被
形容、評價為「變態」之情形,縱使被害人有與他人從事性交易之意願,但並不代表被害
人已拋棄對於自己身體及性自主權,而同意接受對方以上開變態方式對待。
潘男在審結前雖賠償30萬元給被害人和解,但合議庭仍將他依性侵罪判刑4年6月,扣案假
陽具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