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警又爆收賄包庇酒店 4官警遭移送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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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0名官警因涉嫌收賄包庇轄區酒店,13年來收賄達780萬元,
2018年7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妨害風化罪起訴酒店業者巫蕙玲等3人,並依
收賄罪起訴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崇成等10官警。檢調擴大追查後,今再約談松山警分局防
治組長劉昌祺、大安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楊文振、中山二派出黃姓巡佐、中山警備隊
莊姓警務等4官警與李姓、楊姓2業者、1證人共7人,並搜索包括星光閃閃、夜王等兩間酒
店及警員辦公室共9處地點。涉案官警與業者晚間陸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但劉、楊2人
被移送進北檢時,面對記者詢問「有收賄嗎?」均不發一語。
據悉,劉昌祺、楊文振曾在2014年、2011年間擔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長,黃姓、莊姓
警員也曾在2011年到2014年間任職中山一派出所,由於有涉案警員、業者供出,管區警員
在收受業者賄款後,會交給莊、黃2名擔任白手套的警員,再上繳給所長。檢調蒐證後,
因適逢2018年11月舉行的地方縣市長與民代選舉,檢警調全力投入查緝賄選,因此直至今
日才發動搜索約談,但4名涉案官警均否認收賄。
此案源於2017年7月,檢調破獲台北市中山區「立邦酒店」涉嫌自2005年起勾結人蛇集團
,媒介東南亞與中國籍女子來台賣淫。經清查酒店帳冊後,竟發現業者巫蕙玲等人,涉嫌
從2004年7月至2017年7月18日,每月行賄中山分局「21區」管區警員4萬元,三節更加倍
至8萬元,每年行賄共60萬元,13年來共780萬元。
檢調也查出,管區警員除在特定地收錢,也會進酒店收錢,酒店員工尊稱警員「老師」,
會先請「老師」到包廂後,由會計進包廂交錢,換取警方包庇、在臨檢等專案行動前通風
報信。立邦酒店遭破獲後,巫女在六條通另起爐灶,新開名為「曉」的酒店,開店前還先
徵詢警方:「可不可以開?」
根據檢方計算,林崇成在所長任內共收賄30萬元,郜(音同告)振傑共收賄100萬元,為9
名管區警員中收賄最多。業者勾結警方期間,媒介色情交易的不法所得更高達7500萬元。
巫蕙玲、胡錦蓮、黃姓業者等3業者到案後都坦承犯行,並各繳200萬元、300萬元及中山
區約2000萬元房產,檢方於2018年7月起訴後,依《證人保護法》請法院從輕量刑。
涉案貪警則遭檢方痛批嚴重損害公務員清廉,影響全國警員形象,犯後否認犯行,部分警
員還在立邦酒店遭搜索後涉串供,飾詞狡辯,建請法院重判;另有3名認罪警員因已繳清
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刑或免刑。(游仁汶、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