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33 (酸痛好利利)
2019-01-04 01:45:47媒體來源:TVBS
完整新聞標題:法院認證小廢廢...37歲不工作狂打電玩 老父踢出門
台南一名37歲男子阿昌(化名)長期不工作、成年沉溺電玩,生活費也跟年邁
父母伸手,其父看不下去,向法院提告將啃老的兒子踢出家門,台南地院法
官審認後,認為阿昌父親主張有理,判阿昌須從父親的住家分離,可上訴。
《自由時報》報導,阿昌年紀雖已37歲,但工作經驗只有1年多,他每天沉迷
於電腦線上遊戲,並仗著自己是獨生子,只要缺錢就跟父母伸手,不只如此
,阿昌常常一玩就是2、3天,不睡覺也不洗澡,生活習慣相當糟,還會在家
搞破壞,弄壞碗盤、酒櫃等,家人雖然有聲請保護令,但效期只有1年,父母
非常頭痛也傷透心。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昌已成年卻不願工作自食其力,也對父母態度不佳,阿
昌父母年事已高,終有不能再扶養兒子之日,屆時阿昌外出工作將更為吃力
,判決阿昌須從父親的住家分離。
《民法》1128條規定,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
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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