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來說一個故事:
有一個團體原本只有A跟B兩人。
然後用B的帳號設立了一個頻道,兩人共有。
開始創作一些網路短劇,結果都半紅不黑的,
後來有一天A找了自已的學弟C來幫忙當導演拍片,
結果那隻影片剛好中了,就開始有點小名氣,
但B好死不死卡到國家兵役要去當兵。
A就說B安心去當兵,然後又找了自已的朋友D來幫忙,
結果B還在當兵,卻發現A跟C自已決定成立公司,
才問他要不要入股?B因為還要服兵役,而且也不確定以後的狀況,
就決定不要投資AC兩人的公司,D也沒說自己沒錢沒辦法投資。
A就幫D付5%的股金,變成這間公司是ACD(A45%、C50%、D5%)共同投資的,
但頻道其實還是AB兩人共同持有的。
後來B當完兵出來,A問他要不要加入公司,大家一起拍片,
B想想就先暫時作看看,就說好,然後A就說進公司,大家都要分工,
就讓B作財務的工作。
原本大家一開始都配合得好好的,漸漸的,BD兩人都發現方向變了,
原來是大家一起想題材,一起溝通,再看題材分配角色,
認為AC開始變得強勢,說題材要經過公司審核,未來角色要由公司分配。
但公司的負責人就是A,最大股東就是C,講公司是講得很好聽,
其實公司指的就是AC兩人。任何方向都是由AC兩人去決定,
公司制度根本AC說了算。
而AC兩人也覺得BD態度不佳、不主動也不積極,自己出了這麼多錢成立公司,
BD只是領公司薪水,怎麼不按公司制度走?
甚至到後來ABCD四人發生了不少磨擦,
最後也是A出來說因為公司方向balabala的,
公司事人事決定,希望D離開,而B也覺得不開心,決定也一起走。
D就把股份退回給A,簽了離職信,然後跟B一起離開公司。
但BD兩人覺得就算離開AC兩人合開的公司,應該還是可以合作吧?
畢竟頻道是B的帳號設立的,然後所有人是AB。CD只是後來才加入團隊的。
買賣不成,情義在,就算沒在AC的公司上班,還是可以合作拍片吧?
結果後來A卻說因為B加入了公司,又拿了公司十個月薪水,
等同默認頻道歸公司所有,是公司資產。
如果當初不同意,為什麼要加入公司?
有意見,為什麼一開始不講?
B就火大了,出來diss A跟C。
當初一意成立公司的是AC,後來增資的股東也是AC自己找的,
整個公司都是他們的人,然後把自已找進去工作說好聽的是團隊,
講不好聽的是AC把自己當大哥,把B當員工、當小弟在看,
雙方位階根本就不平等,以為成立公司出了錢就是大爺了嗎?
一開始沒公司時,頻道也是能作,影片也是能拍。
怎麼一成立公司後,就事事用公司名義,凡事就講公司,
左一句公司又一句公司,好像公司如果垮了,頻道也就垮了。
B選擇離開,卻連自己帳號設的頻道也被拿走。
還說他默認頻道變公司資產?有人這樣整碗捧走的嗎?
AC也火大了,說我們還不是都是為公司?
我們這麼辛苦又負債成立公司,拍影片賺的錢也都是進公司,
不是進私人口袋,我這們辛苦還不是為公司、為頻道?
你B上班看NBA,打電動又不主動參與討論還遲到,態度差,
還敢diss我們?
然後D則是有苦難言,因為他現在簽的新經紀約,
也是AC公司後來增資時找的其它大股東簽下來的。
結果還因此被A嘴,說D新工作還不是靠他幫忙才有?
電影角色A也是說還不是他出面說情,D才能拿到,
一副好像A不靠D就不行的樣子。
雙方大混戰,後來AC被B diss得太嚴重,
粉絲一直狂掉。還警告網友說最好把不當的留言拿掉,
不然大家跟B一起走著瞧。
結果B又跳出來說,講那麼多,根本就沒有什麼默認頻道變公司資產的事,
把頻道讓渡同意書拿出來啊!!!!
(故事未完待續)
哇,這場戲比八點檔還好看耶。(吃爆米花)
是說,怎麼這幾個人都這麼閒?
打個電話,還是訊息聊一聊就好了,
為什麼一直要用拍片的方式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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