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車禍後的位置來看,
: 確實汽車右方有容納機車行走的空間。
: 汽車明知道右邊有機車,還硬要向右靠,擋住對方去路。
: 所以導致悲劇。
一件一件來
1.很多人喜歡講什麼別用生命捍衛路權
講得好像自己有路權,只是肉包鐵容易死,不得不讓
別人不讓是該死的大爺
不不不,很多時候是連路權都沒有的
兩輛機車一左一右對撞,看過沒?
在高速公路上,也經常有一左一右一起搶
這輪數都一樣了,就別拿著輪數做文章
給你一個規則:左方車路權較大
所以,右側超車沒有路權保障,請從左方超車
我不是說我要做道德魔人,絕對不從右方超車
真要講逼不得已,我也會走路肩的好嘛,大家都是平凡人,我可以體諒
但如果犯錯,要厘清責任,那規矩就是這樣
為什麼左方車路權較大?因為體諒啊
左方車視野不好,視覺死角大
2.我車子鑽得過去啊,我是直行車路權較大
這剛才前面有一篇引用官方回應了
同車道超車,不叫做直行車,該引用的是後方車禮讓前方車
我再加個"虛擬車身"的概念好了(不知有沒有正式字眼)
在這概念之下,所謂的把機車當汽車看
就是不入侵機車的虛擬車身空間
不然覺得機車瘦,然後就一直進逼,多恐怖啊!
可是汽車不能進逼機車,機車也不應該進逼汽車
鑽車就是在壓縮這個空間
機車只有兩輪,容易左搖右晃
有個遊戲叫電流急急棒的
如果考照時也這樣,你說你機車瘦嘛
那好,我就用你車輪寬度去考,那不逼死人了!會壓線的
而且瘦只是下面車輪瘦,上面坐的還是個胖子,容易勾到東西
所以我開車不和大車併行
事實上,我把機車當汽車,我也不和機車併行
這樣如果機車騎士自己滑倒,我也不會壓到他的腦袋
這是混流應該做的,機車老是靠右騎,這是個腦殘政策,機車騎士一直在反彈
那也請你們多多宣導正確的混流方法
不要連水溝蓋都拿來說嘴
水溝蓋以及標線,都是凸出物,沾水更危險,容易打滑
這些都不是機車應該去爭,去搶快的地方;應該要迴避!
也請機車不要在標線上左搖右晃,這樣我一次得讓出兩個車道
不然就是得逼車,逼機車選一個車道
這叫以暴易暴,拿別人的錯誤給自己的錯誤找藉口
我沒這麼做,所以也請機車不要因為汽車有什麼錯誤而去找藉口
剛說了,我不是道德魔人,我也會犯錯
但如果是我犯錯,我會低調,不會大聲爭取'我有犯錯的權力'
被抓到,被檢舉,就是乖乖認錯繳罰單
因此請不要再拿別人的錯誤當藉口
不該做就是不該做
3.視覺死角的認定,責任的厘清,是以'寬以待人,嚴以待己'的方式
也就是彼此的責任區有重疊,而不是有三不管的地帶
因此,汽車在左右轉及變換車道時
有必要整個脖子轉過去看側方;這是嚴以待己
但是機車看到汽車,不應該認為汽車明知左右方有人
你就是該假設那是他的視覺死角;這是寬以待人
汽車的有效視覺,事實上就只有前方一個小夾角
其他都是死角;講白了就是這樣
所以我不會信任我的視覺餘光,不會打方向燈馬上切
因為我感覺沒人事實上我就是不清楚
打了方向燈還要閃三下,讓別人看到我
至於我有沒有看到別人?那是盡力,但通常看不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7ScgYUylOM
這是我前幾天檢舉的,還在等結果
沒什麼四輪可以二輪不行這種事
二輪這樣削我車肩我會罵
四輪我一樣罵,已經檢舉了
現在就在等交通部門給個交代,看他們附不附議我而已
別說什麼汽車也有鑽車,機車當然可以鑽這些話
汽車這樣鑽,我鼓勵你檢舉
我也是檢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