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控男性侵卻說「舒服」 檢察官不起訴
udn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57100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新北一名張姓男子遭女性友人指控在飲料中偷放春藥,害她喝了之後性慾高漲,緊接著又
趁她無法抗拒之際性侵得逞,但他否認下藥,還說是女生主動,案經新北地檢署調查,今
天才獲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張姓男子與女性友人均30多歲,2人有吸食三級毒品情形;該名女子指控,張男
去年5月以心情不好、想找人談心為由,帶著疑似搖頭丸和神仙水的毒品到她家聊天,因
為對方慫恿,當下有服用,後來對方又拿了一杯飲料,因為不疑有他,結果喝下沒多久,
藥效發作就感覺頭暈目眩,最後因性慾高漲致無法抗拒,被對方性侵得逞。
偵訊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他當時累了躺在女生的床上休息,是女生先主動抱他、親他
,接著就自然而然地發生性關係。他強調,整個過程女生都是清醒的,除了主動還有說「
想要」。
檢方調查,檢方在女子尿液檢體中採到三級毒品和其他藥物成分,其服用的毒品成分雖會
造成昏迷、幻覺、躁動、心律不整、甚至致死等反應,但與藥物相同,全都沒有誘發性慾
的藥效,因此對其說法存疑。
檢方認為,女子起先稱自己遭下藥,後來又改口稱自願服用毒品,前後供詞不一,難憑其
片面之詞就認定有性侵事實。此外,女子雖稱不喜歡張男,但又說有請張男幫忙解決生理
需求,且稱「整個過程是舒服的」、「從未有過的感受」等語,最後認定她出於自願而與
張男發生關係,而且過程意識清楚,無性侵情事。
吸毒吸到沒錢想賺點年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