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史上最衰雇主」脫魯 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改判免賠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獲得無期徒刑定讞。死者陳進福的家屬起訴
,要求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謝依涵等人賠償,一審判決謝依涵須賠償631萬餘元,
二審改判呂需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呂被封為「史上最衰雇主」。案經更審,更審法院8日
改判謝依涵獨力賠償631萬,呂炳宏等免賠。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3年富商陳進福(79歲)與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57歲)夫婦失蹤,當年
2月底、3月初,新北市八里紅樹林地區出現2具浮屍,確認為2夫婦遭殺害後的屍體。檢警
單位進行調查,鎖定八里當地著名咖啡店「媽媽嘴」店長謝依涵,涉有重嫌。經發動偵查
行動逮捕後,謝女多次更改供詞,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歐姓股東、鍾姓友人都被捲入。
儘管疑點重重,檢方最後仍認定謝依涵一人所為,2013年4月間對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謝依涵一審、二審、更一審3度遭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去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刑定讞。而死者家屬以謝依涵、
呂炳宏與2名股東為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連帶賠償。
其中死者張翠萍家屬求償部分,一二審均依照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
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
與另2名股東需負擔「僱用人」連帶責任,判決呂等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餘元。案
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呂炳宏被封為「史上最衰雇主」。
另外死者陳進福的2名兒子也起訴求償千餘萬元,一審判決謝依涵須獨力負擔賠償631萬餘
元。上訴二審後,卻做出不同認定,改判謝依涵、呂炳宏,與成立媽媽嘴咖啡店的「媽媽
嘴企業公司」,須連帶賠償631萬餘元。
陳進福家屬求償部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於8日宣判,改判決謝依涵獨力負擔賠
償631萬元,呂炳宏與媽媽嘴公司等,均不需負擔賠償。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08/1350767.htm
5.備註:
這個新聞出來時我就很注意
覺得當初呂與兩位股東已經被名嘴判罪衰到不行
居然法院還要他們賠錢
真的是無言到底
當初也在八卦版引起一系列的討論
有不少反對派的大罵法官亂判
也有不少支持派的跳出來說法院的判決有理,雇主本來就有所謂防範責任
只是現在法院判決再度逆轉
風向又會如何轉變?
就我而言
只能說法律判決這種東西要還原所謂的事實
或者是要伸張甚麼正義
我個人是越來越不信了
一審判要賠,法官會找出法條提出原因
二審判免賠,法官還是一樣找出法條提出原因
或者終審又翻盤我不知道
但我只想問
這種法院裁判的模式
是不是太過建立於法官心證之上了?
想要相信甚麼,甚麼證據就有用
不想要相信甚麼,甚麼證據就沒有用
到底是一審法官判決有理
還是二審法官判決有理?
若是一審
那二審或終審翻盤
其實也是一冤到底
我個人反廢死
但是從這個角度來看
也不難理解為啥幾乎所有檯面上的法律人
都會支持廢死
也許就是他們自己非常了解業內的作業模式
根本就沒有甚麼一翻兩瞪眼的真相可言
或許真的要等到透過僵板的AI裁判
才能相當程度的讓法院裁判有真正的公信可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