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富濟貧是政府的責任沒錯。
但是這個政策實際搞的是劫貧濟貧。
台灣大部分的稅都是受薪階級繳納的,資本利得稅根本超低。
有錢人還可以透過開公司、工作室避稅。
一般人是收入直接扣所得稅。
有錢人是收入扣掉支出作為基準後才扣稅。
所以劫富濟貧?? 根本就是劫貧濟貧。
※ 引述《mmonochrome (BYE!)》之銘言:
: 劫富濟貧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 大家都知道收入越高稅率越高;收入越低稅率越低甚至免稅
: 就是要解決M型化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問題
: 消費券連連戰也能領,有達到解決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問題嗎?
: 而且還舉債858億,如果利率1.5%,1年利息就要12億,消費券光是利息可能就要百億以上
: 當初借的這筆858億,現在不知道還完了沒有?
: 反觀目前的消息不管是月薪不到3萬補助1萬或年輕夫妻育兒補助,
: 使財富分配更平均、搶救台灣全球倒數第3的生育率,本來就是政府的職責,
: 何況這筆預算是用盈餘來做,不用舉債,不用一年付10幾億的利息!
: 或許有更好的選擇,但是說這次政策跟消費券一樣,根本就是國民黨一貫的烏賊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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