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脫魯 八里雙屍案媽媽嘴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9-01-08 11:39:13
: 「史上最衰雇主」脫魯 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改判免賠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108/1350767.htm
: 這個新聞出來時我就很注意
: 覺得當初呂與兩位股東已經被名嘴判罪衰到不行
: 居然法院還要他們賠錢
: 真的是無言到底
: 當初也在八卦版引起一系列的討論
: 有不少反對派的大罵法官亂判
: 也有不少支持派的跳出來說法院的判決有理,雇主本來就有所謂防範責任
: 只是現在法院判決再度逆轉
: 風向又會如何轉變?
(下略)
那時就有法律人出來說判賠錢是有問題的好嘛!
《謝依涵受僱賣咖啡》司法官︰蓄意殺人不屬執行職務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11038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蛇蠍女謝依涵4年前犯下八里雙屍命案,最高法院昨根據民法
188條,判決謝女的雇主呂炳宏等3人應連帶賠償368萬元。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惠峰昨
批評,本判決對「執行職務」的定義很有問題,恐不符合該法的立法意旨,在情理上也有
待商榷。
學者︰判決背離民法188條原意
許惠峰指出,民法188條雖規定員工「執行職務」而侵害他人時,雇主應負連帶責任,但
該法的立法意旨,其實是要雇主分攤員工「工作時不慎損及他人」的風險,本案判決卻是
讓雇主替員工刻意規劃的違法行為負責,恐已背離原本的立法目的。
許惠峰舉例,貨運司機若在送貨時不慎撞死人,利用司機賺錢的業者,自然必須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謝女犯下的是「謀殺案」,她設計殺人的過程到底算不算「執行職務」,在情
理上恐怕有爭議,也跟法律所要保障的核心意義有所出入,值得深入探討。
北部一名資深司法官也認為,本案與實務上常見的雇主連帶賠償案件不同,案發時謝女所
做的行為,都是基於殺人意圖,不應被視為在「執行職務」,何況一個咖啡店業者所應盡
的監督責任,僅在於確保商品、服務的品質,員工殺人已超乎業者可防範的範圍。
(下略)
====
民法188條是員工「執行職務」而侵害他人時,雇主應負連帶責任。
但問題是蓄意殺人能算是咖啡廳員工在「執行職務」嗎?
有那家咖啡廳工作包殺人的?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9-01-08 11:40:00
所以我用支持派與反對派,而非用法律人
作者: yrvtu8xs (岳京萊)   2019-01-08 11:41:00
老闆被罰真的莫名其妙 除非老闆知情
作者: Katsuyuki118 (赫蘿我老婆)   2019-01-08 11:41:00
員工殺人老闆賠錢本來就是歪理了啦幹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9-01-08 11:42:00
一個高雄北漂女孩兒 搞出那麼多名堂
作者: yrvtu8xs (岳京萊)   2019-01-08 11:42:00
以後雇用員工還要擔心他會不會哪天殺人?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1-08 11:44:00
當初看起來挺法官判賠'法律人'的比較多吧
作者: dferww55   2019-01-08 11:44:00
因為他要好像是下在咖啡裡,當然這還是很難防範就是了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9-01-08 11:44:00
我是覺得不用判賠 但是執行職務不是你這樣解釋的要不然幾乎沒有任何一件員工故意犯罪 僱主需要負連帶責任除非是犯罪組織 不然哪有一件的僱主以犯罪為目的
作者: ilovesnow (愛雪)   2019-01-08 11:46:00
反正要求良民證,有前科一律不用
作者: GalacticEcho (森羅萬象)   2019-01-08 11:46:00
當初八卦鄉民跟著媒體風向罵呂忠吉,現在又撇得好像自己很清白一樣。
作者: ilovesnow (愛雪)   2019-01-08 11:47:00
不然改天又犯法就有的你忙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9-01-08 11:47:00
公車司機開車跳河 僱主:干我屁事
作者: tomaschang (~~~~飛阿~~~~)   2019-01-08 11:50:00
以後咖啡廳就是可以執行殺人業務場所阿
作者: unfinish (百年孤寂)   2019-01-08 11:52:00
這則新聞到底干呂忠吉什麼鳥事 Galac在那邊張冠李戴還振振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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