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在說啥小
※ 引述《louiswei1986 (CPdemon)》之銘言:
: 真不知道是誰不懂超徵的涵義。
: 打個比方,你的工作就是拉贊助金主購買蘋果,
: 你跟金主說你要購買一籃蘋果,
: 所以你預計要花六十塊,但金主說沒零錢給你一百塊。
: 於是你用了六十塊就買好一藍蘋果。
: 多出來的四十塊就是超徵,
?????
所謂的超徵是
今天拉贊助
贊助商說 我賣一藍蘋果就贊助2元
你本來預估他會賣100藍 會拉到贊助200元 本來打算去買20罐養樂多
殊不知他賣了120籃 你獲得的贊助費是240元
所以多的這40塊就是超徵
啊多這40塊你說要還贊助商???
還是拿去另外規劃做其他事情
例如多買幾罐養樂多或是幫助沒錢的乞丐等等
: 那現在的問題是,這四十塊應該要還給金主還是留在你那?
: 台灣長久的問題是,
: 因為如果跟金主預支一百,但只收到六十會被檢討,
: 但如果你預支六十,金主還是會給你一百,
: 這樣你就有超過一百趴的達成。
: 金主就是民眾,你代表稅務單位,賣蘋果的等於政府。
不要胡亂舉例 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