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以後囧了一下,
首先甲賽告急是說今年年底前要修改黨章以進行法人化,
因為要修黨章所以要開黨員大會。
一開始還想說是政黨法有規定黨章修改要開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
這又讓人想到甲賽好歹是第三大黨,黨員2200人,
政黨法的確有規定開會要有黨員/黨員代表一半才有用,
按理當然大黨都是開黨代表大會啊,不然幾萬人開什麼會?
結果一查,政黨法根本沒規定各黨修黨章的方式。
甲賽力量黨章
第十一章 黨章之修改
第三十九條 黨章之修改,須經全體黨員網路會議,以三分之二表决數通過後修改之。
蛤?
所以到頭來你們要改黨章根本不應該開實體黨員大會而是要開網路大會啊?
是在那告個屁急?
你們實體黨員大會開了修黨章按照黨章也是無效啊,你們的規定是要網路會議耶?
而且這黨章三十五條還規定任何黨務投票都必須是網路投票!???
還有這人數規定是怎麼回事?你們是一開始就覺得自己只會是小綠黨員人數沒多少是不是?
照你們黨章網路會議投票有效票人數要超過1500人才能改黨章耶?
你們這初始黨章在寫的時候都沒覺得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