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騙玩矇眼性愛 男友卻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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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2 小時前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張姓男子以隨機撥打電話的方式,找到一名住在高雄的女子小薇(化名),冒充是
小薇的男友,謊稱工作壓力大想玩矇眼性愛,小薇便依約在家矇眼脫光與張男發生性關係;
未料張男一週後再度提出相同要求,但因小薇忘記矇眼,驚見張男登門嚇得趕緊向楊姓男友
求救,楊男趕抵後痛毆張男,雙方互告性侵及傷害罪,但檢方認定張男並未以暴力脅迫或違
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將張男不起訴,而楊男則被依傷害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張男假冒女子男友玩矇眼性愛,被發現後遭真男友痛毆,男友卻因傷害被判刑。(示意圖
,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住在高雄的小薇,因男友平時都在北部工作,2人相隔兩地為工作打拚,因此顯少聯絡,未
料,住在台北市的40多歲張男,於前年7月間,以隨機撥打手機門號的方式獵艷,卻因此讓
接到電話的小薇誤以為是男友,張男便藉此天天假冒男友身分致電關心問候。
張男於前年8月5日,打電話給小薇時,聲稱近來工作壓力大,想休假到南部找她紓壓,還提
議小薇將衣服脫光並矇上眼睛,玩一場刺激的矇眼性愛,且全程不可摘掉眼罩,若她不願意
就不去找她,小薇因此應允張男的一切要求,在當晚便依照指示全裸僅戴著眼罩,並將門鎖
打開在房裡等侯「男友」前來,張男因此輕易的登門入室,與小薇激情纏綿一夜後順利離開
。
沒想到事後張男食髓知味,相隔一週竟再度提出矇眼性愛的要求,小薇雖仍應允其要求,但
因一時忙著其他的事情,未在約定的時間將眼睛矇上,僅脫光衣服,張男始料未及的進入屋
內,小薇嚇得不知所措,也因此發現上次的矇眼性愛竟是張男而非男友,當場崩潰痛哭,並
打電話向男友求援,要求張男在家中等男友前來解決問題,揚言若張男不從就當場死給他看
,張男因擔心鬧出人命,而不敢離開,待小薇男友從北部趕抵至小薇家時,男友氣得持拔輪
胎的工具將張男痛扁一頓,並向張男恫嚇「再不老實說,就讓你斷手斷腳」,造成張男全身
多處挫傷,最後男友報警前來處理,警方趕抵現場後,趕緊將張男送醫治療,事後小薇則向
張男提告強制性交。
但橋頭地檢署認為,張男利用詐術冒充是小薇的男友,施用詐術使告訴人陷於錯誤,再以矇
眼性愛的方式與其發生性關係,並未以暴力脅迫或違反其意願,因此並不構成《刑法》強制
性交罪;至於是否構成「詐術性交」,刑法的構成要件是被害人在性行為發生時為已婚狀態
,必須是被告施用詐欺讓被害人誤以為是自己的配偶,才能成立,但因小薇未婚,故並不符
合,檢察官認為全案應屬民事侵權行為,因此將張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而張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後,竟反控小薇與其楊姓男友毆打傷害,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
小薇是為自己的名節要求張男留下,並無私行拘禁的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而楊男因
事證明確,因此依法將他依傷害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由於雙方對於賠
償金額的認知差距過大,故無法達成和解,法官因此將楊男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http://bit.ly/2LWDDsO
作者:
aaagang (我...)
2019-01-09 07:51:00扯
作者:
orze04 (orz)
2019-01-09 07:51:00靠北 原來還能這樣解釋
作者:
aaagang (我...)
2019-01-09 07:52:00五樓喜歡矇眼被肛啦肛你老木啦
五樓真噁心!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9-01-09 07:53:00聲音是有多像才能被騙到......
作者: wate5566 (_(:3」∠)_) 2019-01-09 07:53:00
五樓自肥太明顯了吧
作者:
e510171 (蛤?)
2019-01-09 07:54:00這劇情太豪洨了吧?
作者: wailman (魏爾曼) 2019-01-09 07:55:00
裝男友電話約成功那邊超扯,是女生也想玩?
作者:
TrashSS (鹽燒魚)
2019-01-09 07:56:00死母豬
作者:
ajcky (~張小傑~)
2019-01-09 07:58:00哪來這麼剛好真男友也是在北部工作,根本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9-01-09 07:59:00案情不單純
作者: fjtc12 (是什麼讓我不再畫一隻雞) 2019-01-09 08:10:00
你媽的 愈看愈離奇
作者:
ataky (七元)
2019-01-09 08:10:00這智商堪慮耶
作者:
timmy0406 (TimmytheBat)
2019-01-09 08:11:00應該是故意想看長什麼樣子 後來發現不帥
作者:
iPepsi (想飲我先淫我)
2019-01-09 08:15:00舊新聞還可以重發?
作者:
clear000 (愛乾淨大大)
2019-01-09 08:27:00這麼綠還被告 .....
作者:
yeardoss (我叫dos,不是豆子=.=)
2019-01-09 08:41:00SOD:幹!這劇情連我都編不出來!
作者:
pplark (pplark)
2019-01-09 08:43:00樓上好笑
作者:
srena (Srena)
2019-01-09 09:02:00詐術性交只保障已婚人士……(筆記)
作者:
MobyDick (費馬最後定理)
2019-01-09 09:15:00這不是神鵰俠侶的尹志平嗎
作者:
Dirgo (靜!)
2019-01-09 09:35:00騙砲高手!!居然無罪.